罗新|崔巨伦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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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文为《崔巨伦其人》,罗新著。摘自集刊《新史学(第16卷)——历史的尘埃:微观历史专辑》,王笛主编。

崔巨伦其人

文 | 罗新

崔巨伦是北魏后期的一个普通官员,《魏书》有传,没有什么特别的事迹。本文写他,是因为他为家人(姑母和姐姐)写的两方墓志近年出土,而这两方墓志在我看来堪称北朝墓志的顶级作品。

墓志这种文体获得文学地位是比较晚的,而且唐代中期以前对墓志文学性的认可也不完整、不均衡,一开始只认可铭辞部分。如果墓志由多人撰写,铭辞通常由地位更高或文名更大者执笔。《文选》辟有墓志门类,可是只收一篇任彦升(昉)的《刘先生夫人墓志》,而且只是其铭辞部分(甚至铭辞部分也非全文)。这种风气南北皆然。其实北魏后期墓志序辞部分的撰写已比较讲究,特别是由文学名士操刀的墓志,往往用典丰富,辞义兼美。不过,因为序辞主要叙述志主生平,近乎人物小传,撰写者通常对死者并不熟悉,更谈不上有感情,仅仅依据丧家提供的仕履年代(所谓“状”)敷衍成文而已。这样的文字即使再典雅、再奥博,以后世信奉的文学标准,也难有多高价值。

今人重北朝墓志,几乎与文学无关,唯在其史料价值而已。然而崔巨伦所写的两方墓志大大不同,他与两个志主非同寻常的亲密关系、他直抒胸臆的记事抒情风格,以及不顾墓志格套、突破文体局限的写作,赋予他这两篇作品很高的文学价值。因此,本文综合文献与石刻史料,考察崔巨伦的生平,尝试以现代史学方法为他写一篇小传。

从一则神怪故事说起

《太平广记》引过《三国典略》的一条神怪故事:

齐崔子武幼时,宿于外祖扬州刺史赵郡李宪家。夜梦一女子,姿色甚丽,自谓云龙王女,愿与崔郎私好。子武悦之,牵其衣裾,微有裂绽。未晓告辞,结带而别。至明,往山祠中观之,傍有画女,容状即梦中见者,裂裾结带犹在。子武自是通梦,恍惚成疾。后逢医禁之,乃绝。

这个故事又见于《太平御览》方术部,文字小异,首句作“崔子武,(崔)季舒之族孙也”,并称所引史源为《北齐书》。陈连庆认为此条不应出自《北齐书》:“此条荒诞离奇,绝类小说,或系他书误入。”

《太平御览1000卷·方术部十八》宋[李昉等]奉勑編.宋庆元5年跋刊([蜀]).日本宫内厅书陵部藏

故事讲北齐的崔子武幼时(青春期早期?)住在外祖父李宪家,与自称龙王之女的神怪通梦结好,时日稍久,恍惚成疾,幸遇某医师“禁之”(“禁”指的是古代医术中的祝由、咒禁、书禁,类似后世道士的符咒法术),这一连续剧般的艳梦才得终止。

故事中的崔子武实有其人,见于《北史》和《隋书》。《隋书》记李孝贞在北齐时,“与从兄仪曹郎中骚、太子舍人季节、博陵崔子武、范阳卢询祖为断金之契”。据《北史》,崔子武的父亲是崔巨伦。《北史》卷三二《崔辩传》附《崔巨伦传》:“(崔巨伦)后除光禄大夫,卒,子子武袭。”不过《魏书》记崔巨伦死后,“子武袭(爵),武定中,怀州卫军府录事参军”,以崔巨伦之子名为武。很显然,《魏书》的崔武就是《北史》的崔子武。当然不一定是《魏书》夺了一个“子”字,也许他的确名为武,字子武,并且以字行。崔子武的从兄弟崔彭,就是“字子彭”,制名取字的方式是一样的。这种结构的名和字,也许因名取得很早,家里叫他时在名前加一个“子”,形成了小名,子者,小也,有昵称的意思。如果是这样,那么崔彭、崔武的字,就是从小名发展而来的。

《三国典略》说崔子武的外祖是“扬州刺史赵郡李宪”。李宪(470~527)在北魏孝明帝后期曾担任扬州刺史,《魏书》有传,且其墓志早已出土。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有李宪墓志录文,提到李宪“第三女叔婉,适兖州刺史渔阳县开国男博陵崔巨,父逸,廷尉卿”。显然崔巨即崔巨伦。这样我们知道,崔子武的母亲,亦即崔巨伦的妻子,就是李宪的第三女李叔婉。

因此,李宪之子李希宗便是崔子武的舅舅。据李希宗妻崔幼妃的墓志,崔幼妃乃崔楷之女,也就是崔巨伦的堂妹、崔子武的堂姑。北齐文宣帝的李皇后李祖娥是李希宗与崔幼妃所生的第二女。正是因为这个李皇后,赵郡李氏的李宪这一支在天保时期的十年间,与北齐皇室有相当复杂的联姻关系,所谓“与帝室姻媾重叠”。崔子武的亲戚中有这么多皇家姻戚,至少在一段时间内对他多少是会有一定帮助的。也正是因为文宣帝的李皇后这层关系,魏收在《魏书》里对李皇后的父母两家,即赵郡李氏和博陵崔氏,有相当细密的记录,大多数算得上“佳传”。

《三国典略》这个神怪故事的时间是崔子武“幼时”,地点是崔子武的外祖李宪家,因附近有“山祠”,祠中有画(可能是壁画),画里有崔子武梦中自称龙王女的那个女子。看起来这里说的“李宪家”并不在洛阳,而是指赵郡李氏在河北的老家。另外,故事中崔子武与龙王女的接触不止一两次,而是持续了相当长的时间,这意味着他在外祖父家住的时间不短。如果崔巨伦健在,他妻子不大可能带着孩子回娘家住那么长时间。孝昌三年(527)李宪五十八岁时被灵太后赐死。这一年崔巨伦三十一岁(考证见后),崔子武当已出生,但未必到了可以做艳梦的年纪。崔子武随母亲李叔婉到外祖家长住,很可能在永安三年(530)崔巨伦去世之后,而那时外祖父李宪早已不在人世了。

那么李宪的老家在哪里呢?崔子武的故事中,离李宪家不远的地方,有个“山祠”,看来是当地一处名胜,崔子武前来游玩过。这个山祠内的壁画中有个女子,在崔子武的梦里自称龙王女。那么,这所山祠是不是龙王祠呢?如果是龙王祠,为什么还要称山祠呢?

北朝的赵郡李氏,有很多房支都住在赵郡和南赵郡西部的太行山东麓,其中最有名的是李鱼川。《北史》记李显甫开李鱼川,是读史者都非常注意的材料:“(李显甫)豪侠知名,集诸李数千家于殷州西山,开李鱼川方五六十里居之,显甫为其宗主。”李鱼川,很可能就在今赞皇县西的李川沟,李川沟旧名鲤鱼川。魏斌围绕李鱼川有一篇非常精彩的文章《李鱼川推理》,讨论涉及几个重要的史学问题,读来很受启发。文中还引了《魏书》里的一条史料,与我们这里讨论的崔子武故事应该是有关的。《魏书·恩倖·王叡传》记王叡之子王椿“后以老病,遂辞疾,客居赵郡之西鲤鱼祠山”。王椿客居的“鲤鱼祠山”,以鲤鱼祠得名。这个鲤鱼祠,我认为就是崔子武故事中的“山祠”。

大概李鱼川本名鲤鱼川,因赵郡李氏开发,且居民以李氏为主,后来就习称李鱼川了。鲤鱼川与鲤鱼祠,究竟谁得名在前,当然是无法确证的。正如魏斌所说,王椿晚年离开他父子声称的故乡太原晋阳,客居于赵郡西山,是因为他妻子出自巨鹿魏氏,而魏氏家族中也颇有人移居西山,这个讨论似乎是在暗示,王椿移居赵郡是来跟妻子的亲族住在一起。

值得注意的是,王椿的妻子就是魏收的姑母。《魏书》说王椿非常富有,他妻子魏氏“存拯亲类,所在周洽”,大概是指她在赵郡西山居住时对娘家亲族有很多帮助。当然更重要的是她与魏收的特殊关系,“抚兄子收情同己子”。王椿没有子息,妻子魏氏在家很有发言权(《魏书》说“椿名位终始,魏有力焉”),这或许是他们离开太原、搬家到赵郡的原因。魏收说姑母待他“情同己子”,可能也包括他们一起生活(在故乡,在洛阳)的那些时光。

李鱼川山上有鲤鱼祠,住在李鱼川及左近的人都知道并且可能都去过。魏收一定也去过,正如稍晚的崔子武去过。鲤鱼祠理应有神位、雕塑以及壁画,画里大概是人形的鲤鱼神,那个与崔子武通梦的女子,大概是画中鲤鱼神的家小之一。为什么她要自称“龙王女”呢?这是因为,鲤鱼祠很可能是另一种形式的龙王祠。鲤鱼与龙,有种神秘关系,是为古代神话的常见题材。《太平广记》引《三秦记》:“龙门之下,每岁季春有黄鲤鱼,自海及诸川争来赴之。一岁中,登龙门者不过七十二。初登龙门,即有云雨随之,天火自后烧其尾,乃化为龙矣。”《太平御览》引《列仙传》叙赵人琴高“入涿水中取龙子”,后“果乘赤鲤出”。画中鲤鱼神的女儿,当然可以自称“龙王女”。

父亲去世后,崔子武跟着母亲到李鱼川的外祖李宪家生活过一段时间,虽然那时李宪已死,家中还有外祖母邢氏,以及众多舅舅和表兄弟,还是相当热闹的。

不过本文要讲的中心人物不是崔子武,而是他的父亲崔巨伦。以上算是一个引子吧。

崔巨伦的家世

据《魏书》,崔巨伦的祖父是崔辩,崔辩三子逸、模、楷,崔巨伦就是崔逸之子。崔辩儿孙和崔挺儿孙是博陵崔氏在北朝比较重要的两支,按照《魏书》列传的体例,这两支博陵崔氏的人物传记都分别附在崔辩和崔挺的本传之下。崔辩子孙诸传中,除了《崔楷传》理所当然(作为北齐文宣帝李皇后的外祖父)篇幅最大外,《崔巨伦传》是文字最多的,因此相对来说是比较翔实的。而其祖崔辩、父崔逸,都只有非常简略的小传。

按照唐代定型的崔氏房支说法,北朝博陵崔氏除所谓“博陵安平房”外,均溯祖至十六国后燕的崔懿。《北史·崔鉴传》:“(鉴)六世祖赞,魏尚书仆射;五世祖洪,晋吏部尚书;曾祖懿,字世茂,仕燕,位秘书监;祖遭,字景遇,位巨鹿令。”北朝以后博陵崔氏追溯祖先的标准版本就是从魏晋的崔赞、崔洪,到十六国的崔懿。唐人习称的博陵崔氏六房,皆崔懿之后。《新唐书·宰相世系表》记其大房、二房和三房,大房(即北魏崔鉴兄弟之后)溯至崔懿长子崔遭,二房(即崔辩之后)溯至崔懿次子崔琨,三房溯至崔懿第三子崔格。《宰相世系表》记第二房云:“琨字景龙,饶阳令,行本郡太守。二子:经、郁。经生辩,字神通,后魏武邑太守、饶阳侯,谥曰恭。二子:逸、楷。”可见崔辩的父亲是崔经,崔经即崔琨之子。

崔巨伦祖父崔辩的父祖家世不见于《魏书》,可能魏收觉得不说人们也知道,到唐人李延寿编纂《北史》时,世代已远,大概就有必要详细罗列了。《北史·崔辩传》:“崔辩字神通,(崔)鉴之从祖弟也。祖琨,字景龙,行本郡太守。父经,赠兖州刺史。”但还是遗漏了崔经的字。据崔辩第三子崔楷墓志志盖上所记崔楷父祖子女信息,第一句即是“祖经,字道常”,可见崔经字道常。崔经、崔辩父子二人,一个字道常,一个字神通,而崔标、崔鉴兄弟二人,一个字洛祖,一个字神具,很可能反映了佛教信仰的影响。

据《魏书》本传,崔辩“学涉经史,风仪整峻”,在北魏献文帝时“征拜中书博士”。征召中原各州郡的士族高门人士到平城,充任主要负责普通文书工作的“中书博士”,一方面控制,一方面笼络,还以此提供北魏政权需求量越来越大的、能够熟练从事文书行政的人才,这是平城时代北魏的基本国策。博陵崔氏的代表人物崔辩就是这样进入北魏政权的。崔辩没有做什么大官,主要在平城做文书服务,只外任过武邑太守,“政事之余,专以劝学为务”。《魏书》记崔辩死时六十二岁,但没有说是哪一年。根据崔巨伦为姑母崔宾媛所写的墓志,崔辩死于孝文帝太和九年(485),可见他的生年是北魏太武帝始光元年(424)。由此可知,他被征召到平城担任起点不高的中书博士时,已经四十多岁了。《魏书》记崔辩死后“赠安南将军、定州刺史”,没有说赠官时间。崔宾媛墓志志盖上所记家族人员中,称崔辩为“武邑太守、平东将军、定州刺史、饶阳恭侯”。可见获得定州刺史的赠官时间是比较早的,很可能在崔辩刚死之时。

崔辩在魏朝做官的经历虽然谈不上很成功,却为他的儿孙继续仕进打下了基础,特别是下一代可以较早启动这一过程,从而可以爬上更高位置,为他们的下一代准备更好的基础。崔巨伦的父亲崔逸是崔辩的长子。《魏书》说他“梗正有高风,好古博涉”,和父亲一样征拜中书博士,历任御史、主文中散,参与接待萧齐使者萧琛和范云。萧、范二人使魏,在齐武帝永明十年(北魏孝文帝太和十六年,492)。可能就是在这个接待南使的场合,一心复古(其实是学习南方)的孝文帝认识了崔景儁,赐名逸,从此改为崔逸。崔宾媛墓志志盖:“夫人长弟逸,字景俊,廷尉卿,领国子博士。”可见景俊是崔逸的字,但也有可能景俊是他的本名,孝文帝之所以给他赐名,就是嫌双名不雅,赐予单名,以原名为字。当然还存在另一种可能,就是崔逸的本字和父、祖一样颇有宗教色彩,孝文帝赐名的同时,也赐了新的字。

据本传,崔逸在参与接待齐使之后,“后为员外散骑侍郎,与著作郎韩兴宗参定朝仪”。崔逸为员外散骑侍郎,又见孝文帝吊比干碑碑阴题名,题名第三列有“员外散骑侍郎臣博陵郡崔逸”。孝文帝吊比干墓,在太和十八年(494)。参定朝仪事又见《魏书·韩显宗传》:“后与员外郎崔逸等参定朝仪。”时在迁洛之后,韩显宗官著作佐郎。韩兴宗是韩显宗长兄,没有担任过著作郎,且死于太和十四年(490),不可能参与迁洛之后的事务,可知《崔逸传》中的韩兴宗为韩显宗之误。

《魏书》称崔逸“雅为高祖所知重,迁国子博士,每有公事,逸常被诏独进。博士特命,自逸始”。《魏书·礼志》记太和十九年十一月孝文帝与臣下议“以鼓集众”之当否,崔逸有过发言,他那时的头衔还是“员外郎”。可见崔逸迁国子博士,应该在太和十九年十一月之后。本传记他后来的仕履,“转通直散骑常侍、廷尉少卿”,即死于任上,“赠以本官”,但没有记他死亡的时间和年岁。据崔巨伦在崔宾媛墓志序文中所说,崔逸死时,崔巨伦尚未出生。据《魏书·崔巨伦传》,崔巨伦死于孝庄帝永安三年(530),时年四十四岁,那么其生年就应该是太和十一年(487)。然而,这显然是不对的。关于崔巨伦生年最可靠的证据来自他为姐姐崔徽华所写的墓志。墓志称崔徽华“春秋卅有六,孝昌三年七月十七日戊寅卒”。据此,崔徽华生于太和十六年(492)。墓志说崔逸死时崔徽华只有五岁,而崔巨伦稍后才出生。由此可知崔逸死在太和二十年(496)。《魏书》所记的崔巨伦死时年岁误增了十年,也就是说,崔巨伦死时只有三十四岁,而不是四十四岁。

崔宾媛墓志志盖对崔氏家族人物的记录,包含非常宝贵的联姻信息,多有不见于他处者,如崔经娶河间邢邃之女,崔辩娶赵郡李祥之女,崔逸娶荥阳郑羲之女。可见崔巨伦的母亲就是郑羲之女,他后来娶李宪第三女李叔婉,生崔子武。而李宪的祖父李顺,与崔巨伦祖母的父亲李祥是从祖兄弟。博陵崔氏与赵郡李氏重重叠叠的互婚联结,早有研究者指出。随着更多墓志的出土和解读,在一定范围内深入观察中古某些家族或家庭之间复杂的通婚关系,已经具备了越来越好的史料条件。不过本文只讨论与崔巨伦有关的史事与人物,博陵崔氏的联姻问题留待异日。

崔宾媛墓志的出土地

《魏书·崔巨伦传》的传末有如下一段:

初,巨伦有姊,明惠有才行,因患眇一目,内外亲类莫有求者,其家议欲下嫁之。巨伦姑赵国李叔胤之妻,高明慈笃,闻而悲感曰:“吾兄盛德,不幸早世,岂令此女屈事卑族!”乃为子翼纳之,时人叹其义。崔氏与翼书诗数十首,辞理可观。

百衲本二十四史《魏书》粗校版.[北齐]魏收著.上海涵芬楼影印.北平图书馆、江安傅氏双鑑楼、吴兴刘氏嘉业堂及涵芬楼藏

崔巨伦的姐姐因病盲了一只眼,这当然是极大的缺陷,到了婚嫁年龄,那些与崔氏世代通婚的家族,也就是与崔氏社会地位相当的家族,都不来提亲,所以“其家议欲下嫁之”。所谓“下嫁之”,就是把她嫁给社会地位比崔氏低的家族。对于崔巨伦的姐姐来说,这不仅意味着名誉损失,还意味着她未来子女的社会地位天生就低一等(或数等),仕进、婚姻、社会活动都明显降了级。对于迎娶她的那些低等级的家族来说,因为攀上了这么一位崔家女儿,等于在自己原来社会等级的墙壁钻出一条裂缝、一眼洞孔,自家后代挣脱社会阶层的局限就有了一定的可能。因此,在婚姻市场上,出自博陵崔氏的一个独眼女子,对低等级家族来说,也有一定的吸引力。当然这对崔家亲人来说,并不是什么好消息。这时崔逸早已去世,崔逸的寡妻郑氏也已去世,崔巨伦尚幼,主持家庭事务的应该是崔逸的两个弟弟崔模、崔楷,大概就是他们“议欲下嫁之”。消息传到崔巨伦的姑母(李叔胤之妻)那里,事情发生了极大的反转。眼见自己不幸早逝的兄弟的女儿要“屈事卑族”,这位姑母完全不能接受,就为自己的儿子李翼娶了娘家侄女。那时李叔胤已死,她在崔家又是长姊,有足够的权威决定此事。这当然是相当不寻常的决定,所以“时人叹其义”。

因为墓志出土,我们现在知道,这位“高明慈笃”的姑母就是崔宾媛。墨香阁收藏的近两百种北朝墓志里,就有一件志题为“魏故南赵郡太守李府君夫人崔氏墓志铭”,墓志第二行称“夫人姓崔,字宾媛,博陵安平人也,赵郡府君李叔胤之夫人”,清楚地交代了她的名字和家世背景。根据墓志,崔宾媛于北魏孝明帝神龟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519年1月11日)病死在洛阳,次年四月十二日(519年5月26日)与先已去世的丈夫合葬。据《魏书》,崔宾媛的丈夫李叔胤,是李均之子李璨的第三子,任本郡南赵郡的太守长达九年,死于宣武帝景明三年(502),早于崔宾媛十六年。李叔胤应该死在南赵郡太守的任上,死后葬于家族墓地。崔宾媛既与叔胤合葬,其墓志必定出于他们的合葬墓。

《魏书》记崔宾媛的话称崔逸为兄,显然是错误的。崔宾媛是崔辩子女中最年长的,崔逸是她的长弟。崔宾媛墓志记崔宾媛“春秋六十有一,神龟元年……薨于洛阳东安里”,那么生年当在太安四年(458)。后文将会论证,《魏书》记她丈夫李叔胤死时“年三十六”,其实是“年四十六”之误。如此,则李叔胤的生年应当是文成帝太安三年(457)。夫妻二人年岁相若,李叔胤年长一岁。崔逸比崔宾媛小,那么他在太和二十一年去世时最多也不过三十八九岁。崔宾媛出生时,其父崔辩已三十四岁,在那个时代是很晚了,不知是因为晚婚,还是因为此前另有妻室不育或不见记录。

李叔胤夫妇的合葬墓,是北魏赵郡李氏家族墓地的一部分,该墓地位于北魏定州赵郡房子县县城西北,即今河北省赞皇县西高村南约两公里岗地上的北朝古墓群。2004年为配合南水北调工程,文物考古工作者在调查中发现这一古墓群。2009~2010年中国社科院考古所和北大考古文博学院组成联合考古队,对该墓群进行了抢救性发掘,共发掘9座墓葬,出土墓志11方,除编号为M1的墓葬未出墓志外,其他各墓都有墓志出土,其中3座墓出夫妇墓志各一。根据墓志,可知这是郡望为南赵郡柏人(仁)县、实际居住在赵郡平棘县的赵郡李氏李均一支的家族墓地,已发掘各墓的墓主都属李均之子李璨的儿孙两辈。

崔宾媛的丈夫李叔胤的砖质墓志,出于编号为M51的墓葬,说明这也就是崔宾媛与李叔胤的合葬墓。可是该墓早经盗掘,正式发掘时不见崔宾媛墓志。据近年所编的《延康村志》,李叔胤夫人崔氏墓志前些年已为盗墓者取出,辗转流失,未知所在。虽然《延康村志》附有该墓志拓本的照片与录文,但图版模糊不清,录文错讹甚多,难以利用。后崔宾媛墓志入藏墨香阁,墨香阁藏北朝墓志的拓版及录文均已整理出版。由此,以正史相关记录为基础,参读崔宾媛墓志及西高墓群其他赵郡李氏人物的墓志,崔宾媛和她家人的信息终于显豁起来。

西高墓地已发掘的李氏墓志,据我所知,除崔宾媛的丈夫李叔胤的砖志之外,还有李叔胤的长兄李元茂的墓志一方,李叔胤的弟弟李仲胤与妻邢僧兰的墓志各一方,李元茂之子李秀之和李子云的墓志各一方,李叔胤的次兄李宣茂之子李藉之的墓志一方,崔宾媛长子李弼与妻郑氏墓志各一方,崔宾媛次子李翼与妻崔徽华墓志各一方。其中只有葬于宣武帝时期的李叔胤志是砖质,文字简略,同样葬于宣武帝时期的李仲胤墓志为长方形石质墓志,其他都是大型方形石质墓志,反映了北魏后期墓志越来越讲究、越来越规整的发展倾向。也许正因为李叔胤墓志过于寒酸,当初才为盗墓者所弃,只取走了崔宾媛的墓志。

墨香阁藏北朝墓志中,还有一方李瞻墓志,记志主李瞻“曾祖均,赵郡太守;祖璨,东兖州刺史;父宣茂,太中大夫”。《魏书》记李宣茂之子三人:李藉之,字修远;李志,字敬远;李幼远(幼远是字,其名已不存)。李瞻墓志记李瞻字恭远,字中亦有远字。李瞻不得载于《魏书》,也许因为死得早,全无功名可记。墓志称李瞻“奄遘暴疢,卒于家”,下葬时间是宣武帝正始五年正月(八月改元永平,508),应该也是葬在赞皇西高家族墓地的。李瞻比他父亲早死六七年,比叔父李叔胤晚葬六年,墓志的制作已远为精致讲究。李瞻比叔父李仲胤晚葬仅一年,两墓志虽然规模已相当大,但都存在形制不规整、刻写较草率的特点,反映了这个时期墓志的一般发展状况。

李叔胤墓志一共五行,试录文如下:

大魏故试守南赵郡惠君

东兖州刺史第三子继叔

父秀才之后赵郡柏仁李

叔胤之铭

景明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墓志称李叔胤出继叔父,不见于《魏书》和《北史》,两书也没有记李璨有一个弟弟。另外,《魏书》记李叔胤“景明三年卒,年三十六”,与墓志所记卒年相合。但《魏书》所记“年三十六”似乎有误。如果景明三年(502)李叔胤三十六岁,则其生年当在献文帝皇兴元年(467)。而李仲胤墓志记仲胤死于宣武帝正始三年(506),年四十三,则其生年当在文成帝和平五年(464),竟早于其兄叔胤三年,年代不合。通常墓志记死者享年应该可信,故《魏书》所记的叔胤年岁肯定是不对的。《魏书》又记李叔胤的次兄李宣茂“延昌二年卒,年五十九”,知其生年当在文成帝太安元年(455)。可见李叔胤的生年必在太安二年(456)与和平四年(463)之间。疑《魏书》记李叔胤“年三十六”当作“年四十六”,因卅、卌二字形近致讹。

赵郡李氏的赞皇西高墓地,各墓志中也有较为明确的描述。李仲胤墓志称宣茂“葬本郡房子界之西岗”。李子云墓志则描述得更为精确:“葬于本国茔次,房子城西北廿里,五马山东,道南大岗上。”此五马山即今赞皇县城东五公里处的五马山,宋代史料中已屡见,可是过去在中古史料中尚未见其名。李子云墓志证明五马山得名早在北朝之前。所谓“道南大岗”之“道”,应该指从房子县回车城到赵郡郡治平棘县之间的驿道。而这个大岗,应该也有自己的名称。李翼妻崔徽华墓志的末行记曰:“以永熙三年二月七日还葬于永宁。”“”或“堽”在北朝石刻铭文中常用作“岗”的通假字。所以,李仲胤墓志所说的“房子界之西岗”,还是一个泛称,到北魏末年崔徽华还葬时有了一个特定的名称,就是永宁岗,而在宣武帝时似乎尚无此称。这个名称的获得,可能与李氏郡望及著籍的乡名有关。据李仲胤墓志,李氏的乡贯是“赵郡柏仁县永宁乡吉迁里”,可见永宁是李氏著籍的柏仁(人)县的一个乡名。而墓葬所在地属于房子县,此岗地得名永宁,或与李氏家族墓的建立有直接的关系。可见,今日称作西高墓群的这一片高岗,北魏后期的正式名称是永宁岗。

墓志所见崔宾媛的一生

崔宾媛墓志叙其父崔辩之死,是这样说的:“太和九年,余祖使君薨于京代。”叙崔宾媛之弟崔逸之死,又说:“余殃罪夙积,衅极未形。亡考国子府君,东光遽奄。……于时之际,余孕未育。”后来又有这样的话:“余幼罗穷罚,天地崩离,夫人训抚,慈矜备笃,余之姊又妇事焉。”在北魏墓志中,以墓志撰写者的第一人称进行叙述,是非常罕见的。这个“余”称崔辩为“祖”,称崔逸为“考”,那么当然就是博陵崔氏的子弟,是崔宾媛的娘家侄儿,是她的长弟崔逸的儿子。墓志铭辞之后,最后一行留下了墓志者撰写的姓名:“文夫人长弟故廷尉卿国子博士息本州茂才巨伦孝宗造。”如此,则崔宾媛墓志的撰写者就是崔巨伦。

墓志一开始是这样写的:

魏故南赵郡太守李府君夫人崔氏墓志铭 岁次己亥四月庚戌朔十二日辛酉

夫人姓崔,字宾媛,博陵安平人也,赵郡府君李叔胤之夫人。世绪纷纶,基源隐映,故昭烛图史,羌得而略。夫人体上才之叔质,艳世之芳姿,通悟拔群,崇监出俗,举动成则,进退应规。故能独秀诸姬,粲彼众媛。

在志题“魏故南赵郡太守李府君夫人崔氏墓志铭”之下,有刻写墓志的时间(也许是下葬时间)“己亥四月庚戌朔十二日辛酉”,即公元519年5月26日。序辞正文从志主姓名、郡望、家世开始,继之以志主天生的品行和资质。描述崔宾媛“体上才之叔质,艳世之芳姿,通悟拔群,崇监出俗”,是说她天资不凡,德貌才具应有尽有,因而“举动成则,进退应规”,“故能独秀诸姬,粲彼众媛”,在同龄女性中是非常突出的。具备了这样的个人条件,当然就会有与之匹配的婚姻。于是墓志转入崔宾媛嫁为人妇的人生新阶段,以及她在新妇岗位上的表现:

年十有八,嫔于李氏。御己卑冲,接事顺。逮事王姑封氏,肃恭妇道,朝夕匪懈,偏蒙爱念,衣服安之。同室娣姒,班列于三,事长谦柔,临下庄敬,闺门无间,穆如清风。聪明多艺,女工妙绝,劬劳杼纴,未尝云已。虽马姬自强,焉能斯匹,敬姜不息,故何足论。

崔宾媛“年十有八”嫁给李叔胤,在北魏孝文帝延兴五年(475)或承明元年(476),那时崔辩已五十二三岁。墓志先用“御己卑冲,接事顺”来总叙崔宾媛婚后的为人,然后分三个方面具体描述:伺候丈夫的祖母、处理妯娌关系以及家务劳动。

关于伺候丈夫的祖母,墓志说:“逮事王姑封氏,肃恭妇道,朝夕匪懈,偏蒙爱念,衣服安之。”王姑是指丈夫的祖母。李叔胤的祖父李均之妻是勃海封氏,见于李叔胤之侄李子云墓志所记“曾祖均,赵郡太守;曾祖母勃海封氏,父勖,勃海太守”。李均可能死得较早,而其妻封氏到太和初年还健在。按照墓志的说法,封氏对崔宾媛比较满意,“偏蒙爱念”。为什么不提她与公公婆婆之间的关系呢?《魏书》记李叔胤之父李璨“延兴元年,年四十卒”,可见崔宾媛嫁入李家时,李璨已离开人世六年多了。而墓志同样没有提到李璨的妻子郑氏(荥阳郑晔之女,郑羲的姊妹),大概她那时也已不在了。墓志要表彰作为新妇的崔宾媛“肃恭妇道”、孝敬尊长,就只有她和老祖母之间的关系可写。

墓志接下来赞美她对妯娌关系的处理:“事长谦柔,临下庄敬,闺门无间,穆如清风。”李叔胤在兄弟四人中排行第三,因而崔宾媛在妯娌中也排在第三,即所谓“同室娣姒,班列于三”。根据李叔胤长兄李元茂第二子李子云的墓志,李元茂之妻是荥阳郑曦女,郑曦即郑羲,是元茂兄弟的舅舅。李叔胤之弟李仲胤的妻子邢僧兰,其墓志与李仲胤墓志同出于赞皇西高墓地的M52。邢僧兰墓志叙其家世云:“祖定州康侯,父南河镇将。”定州康侯,指邢峦的祖父邢颖。《魏书》记邢颖死于太武帝时,“赠冠军将军、定州刺史,谥曰康”。据邢峦墓志峦“父修年,南河镇将”。可见邢修年曾官南河镇将。据邢僧兰墓志,邢僧兰有“昆季六人,并盛名当世,千里未骋,相寻徂落”。邢峦恰好有五个弟弟,亦符合“昆季六人”之数。可见邢僧兰正是邢峦的妹妹。李叔胤次兄李宣茂之妻,虽不见载于宣茂二子李藉之和李瞻的墓志,不过,在邢僧兰墓志里透露了有关李宣茂夫人的信息。墓志称邢僧兰“与幽州简君夫人同嫔一族,譬如风叶,同彼霜翘,既分形共气,且代息共喘”。幽州简君就是李宣茂。从这句话,可以推测宣茂之妻与邢僧兰是姊妹关系。以上郑羲之女与邢峦的两个妹妹,就是崔宾媛的“同室娣姒”。墓志称崔宾媛“事长谦柔,临下庄敬”,所描述的即是这样一个妯娌环境。

家务劳动的技巧和勤勉,是绝大多数女性墓志不可或缺的内容,崔宾媛墓志自不会例外。墓志称扬她“聪明多艺,女工妙绝,劬劳杼纴,未尝云已”,看得出最重要的劳动技巧就是“杼纴”。在表彰了志主孝敬尊长(伺候老祖母)、和谐娣姒(接事三个妯娌)和勤于且善于家务劳作(杼纴女工)之后,墓志用与古之名媛进行比较的修辞手法,总结道:“虽马姬自强,焉能斯匹,敬姜不息,故何足论。”即便与古代名媛中的马姬(东汉明帝明德皇后)、敬姜(春秋时公父文伯之母)比较,志主崔宾媛亦未见得稍有逊色。这种话当然是墓志书写的老套路,不过在这里并不显得过分勉强。

墓志接下来讲述崔宾媛平生的几件大事,第一是失去父亲。孝亲与居丧,从来是墓志中表彰志主德行的标志。而崔巨伦写崔宾媛居父丧,写得具体、平实又感人。

太和九年,余祖使君薨于京代。于时夫人在赵,霖雨频仍,津梁泛绝。夫人以身限分违,不获临奉,衔疚泣血,跋涉斯遵,机危具践,方届乡国。遂乃躬执勤劳,亲开兆茔,辛劬备至,封隧克周。宗门邑里,莫不哀叹。夫人孝慕绝人,毁几至灭,母弟劝箴,仅乃全性。于时春秋廿有七,甫及终礼,玄发改素。

孝文帝太和九年(485),崔宾媛六十二岁的父亲崔辩死于平城。墓志说:“于时夫人在赵,霖雨频仍,津梁泛绝。”崔宾媛因交通条件的限制,未能赶到平城扶丧东归,只在崔辩丧还故乡之后,才从平棘赶回娘家,参与丧葬事务。墓志所谓“夫人以身限分违,不获临奉”,就是说不能亲至平城,而“衔疚泣血,跋涉斯遵,机危具践,方届乡国”,是说她历经千辛万苦,赶回娘家。这一年崔宾媛的长弟崔逸最多也只二十六七岁,最小的弟弟崔楷年方九岁,二弟崔模也不会太大。崔宾媛以长女地位,在丧事中自然要发挥重要作用。墓志说她“遂乃躬执勤劳,亲开兆茔,辛劬备至,封隧克周”,甚至亲自参与了开土挖穴的工作,引得“宗门邑里,莫不哀叹”。葬事之后就是守丧,墓志称“夫人孝慕绝人,毁几至灭,母弟劝箴,仅乃全性”,悲痛欲绝,全亏了母亲和弟弟们的开导劝解,才没有闹出人命来。经此一场悲伤哀慕,青春方富、正当茂年的崔宾媛,一下子显出了老态。墓志说她“于时春秋廿有七,甫及终礼,玄发改素”,满头青丝,倏然披上了霜雪。

第二件大事是崔宾媛长弟崔逸的去世:

余殃罪夙积,衅极未形。亡考国子府君,东光遽奄。夫人以弟德茂一时,仁华万古,家国之属,佥为盛寄。于时之际,余孕未育,既悲倾宝,又痛无传,友于之哀,实深恒恸。蔬食再周,面垢三稔,当时见者,咸以酸怆。笃性过人,率其如此。

前面已称崔辩“余祖使君”,这里称崔逸“亡考国子府君”,作者直接以第一人称进入墓志叙事,在北朝墓志中是非常罕见的。崔巨伦为姑母撰写墓志,不顾文体局限,大胆破格,更见真情。他把父亲之死说成“余殃罪夙积,衅极未形”,沉痛之外,还有命运的感慨。太和二十一年,崔逸以三十多岁的盛壮之年,肩负支撑崔氏门户的重任,恰逢孝文帝锐意改革,正在重用中原名族士人,可以说前路开阔,可是他突然去世,对于亲人的打击是非常大的。墓志写三十九岁的崔宾媛眼看弟弟连个男孩都没有(崔巨伦在孕未育,时不知男女),所谓“既悲倾宝,又痛无传”,因而“友于之哀,实深恒痛”。这些文字应该真实地反映了崔宾媛的心情。墓志说她因长弟之死而在两三年的时间里戒食荤腥、不事修饰,所谓“蔬食再周,面垢三稔”,以至于“当时见者,咸以酸怆”,应该崔巨伦幼年就听说过,大概也是实录。墓志总结说崔宾媛“笃性过人,率其如此”,至少读起来是有说服力的。

崔宾媛墓志铭

墓志接下来讲述崔宾媛人生遭遇的又一个重大伤痛,那就是失去丈夫。

李府君作守本畿,剖符乡路,惠政载敷,仁风允塞。虽冰情霜操,本自怀抱,夙夜警戒,预有力焉。年始壮茂,奄婴釐毒。

崔宾媛成年以后,经历了北魏历史发生重大转折的时期。最大的变化就是首都从代北的平城迁到中原的洛阳,与此相伴的是许多政策调整,其中对崔宾媛娘家及夫家来说,影响最大的就是魏晋以来的华北士族格局得到北魏朝廷前所未有的尊重,博陵崔氏与赵郡李氏都得以入选第一等高门。《资治通鉴》云:“时赵郡诸李,人物尤多,各盛家风,故世之言高华者,以五姓为首。”虽然孝文帝初定姓族时可能本没有考虑把博陵崔氏和赵郡李氏列入最高一等,但这两大家族人物殷盛、树大根深的现实,使他们最终与清河崔氏、范阳卢氏、荥阳郑氏和太原王氏并列为“四海大姓”。这个地位有助于从制度上保障这些家族垄断州郡纲纪,并从较高的起点、以较快的速度进入朝官的选拔体系。

和崔宾媛的娘家博陵崔氏一样,她的夫家赵郡李氏当然也是这一重大变化的受益者。墓志说:“李府君作守本畿,剖符乡路,惠政载敷,仁风允塞。”《魏书》记李叔胤最早的官职是著作佐郎,应该在迁都之前,也许那时崔宾媛要跟随夫君到平城生活。后来李叔胤“历广陵王谘议、南赵郡太守,在位九年”。在担任广陵王元羽的谘议参军之后,他回到赵郡李氏郡望所在的南赵郡担任太守(按李叔胤砖志的说法是“试守南赵郡”),时间长达九年,也就是从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一直到宣武帝景明三年(502)。回到著籍或郡望所在的州郡担任刺史、太守,通常是一种荣誉,更不用说实际意义上对家族利益还意味着保障与光大。此即墓志所谓“作守本畿,剖符乡路”。墓志强调这个时期崔宾媛发挥了贤内助的作用:“虽冰情霜操,本自怀抱,夙夜警戒,预有力焉。”说明这九年崔宾媛主要是在南赵郡度过的。

墓志和《魏书》都记李叔胤死于景明三年,应该还在南赵郡太守任上。崔宾媛墓志记其事曰:“年始壮茂,奄婴釐毒。”这一年李叔胤四十六岁,崔宾媛四十五岁,中年丧夫之痛,自是强烈而深切,不过墓志没有在此多费笔墨,而是笔锋一转,描述李叔胤死后崔宾媛面对的艰难以及她的应对。

二男三女,眇然孤遗。夫人抚复载怀,训诫周悉,断织之诲,日夜每勤,辍食之箴,终年不歇。故能使二子名扬,连华邹母。

前已指出,《魏书》记李叔胤死时年三十六,应该是四十六之讹。时长子李弼二十四岁,次子李翼二十岁,俱已成人。墓志说“眇然孤遗”,不是指他们,而是指他们的三个妹妹。墓志说“二男三女”,二男指李弼、李翼,三女指崔宾媛的三个女儿。据崔宾媛墓志志盖文字,这三个女儿是李令仪、李敬仪和李幼芷。李幼芷墓志记李幼芷死于永安元年(528),年三十三岁,可知她出生于太和二十年(496)。李叔胤去世时,李幼芷才六七岁。她的两个姐姐李令仪和李敬仪也不过十几岁,墓志说“眇然孤遗”也不算太夸张。

对崔宾媛来说,人生的确就此发生转变,她以后要带着女儿跟随儿子一起生活了。墓志颂扬崔宾媛的抚育教诲使得两个儿子终得成才,也许适用于十多年前孩子们都还年幼时,但不能用来说明李叔胤去世后崔宾媛的家庭生活,因为这时两子已渐渐年长,反倒是一个老母亲要依随孩子了。崔宾媛似乎一直和两个儿子在一起,一开始全家都在赵郡老家,后来又一起到洛阳,直到去世。墓志写她晚年的生活,主要表彰她对外宽厚仁恕、乐于助人,同时自己的生活则相当朴素、节俭:

性怀恩愍,志抱仁恕,节素为本,赈施居先,笥辍绮罗,箧无停服。四方慕德,远近钦风。

可以参看的是崔宾媛长子李弼的墓志。李弼墓志叙父亲去世之后,先说:“太夫人孝义慈仁,德冠母仪,九族式瞻,六姻谘敬。”接着讲李弼如何孝养他广受尊敬的母亲:“君温清色养之高,珍羞服玩之御,世莫能比。”这是为了表彰李弼奉养母亲如何尽心周到,不过对照崔宾媛墓志所说的“笥辍绮罗,箧无停服”,似乎是相矛盾的。两方墓志各自表扬志主的需要,在这里引起了难以调和的矛盾。

丈夫去世之后,崔宾媛和子女在家乡一起生活了三五年。这段时间长子李弼到了寻求出仕机会的时候,按照传统,首先在本州(定州)担任上佐。李弼墓志称:“延昌年中,刺史杨公乃礼辟君行本郡事。”这个杨公就是杨椿,《魏书》记杨椿“复以本将军除定州刺史”,时间正在宣武帝末年。杨椿以李弼行本郡事,就是让他以州上佐(主簿)身份代理赵郡太守职务。李弼所行之郡并不是他父亲李叔胤“试守”的南赵郡,而是赵郡,是李氏真正的居住地,因南赵郡在相州,赵郡在定州。接下来的一两年,李弼应该一直留在本郡。据李弼妻郑氏墓志,郑氏死于延昌三年(514)。大概在夫人去世之后,李弼就和弟弟一起带着母亲(以及尚未出嫁的妹妹)到了洛阳。

李弼、李翼兄弟到洛阳,并不是因为李弼得到了在洛阳做官的机会。那么是不是因为李弼的弟弟李翼在洛阳入仕了呢?也不是的,李翼那时候还没有获得任何官职。李弼墓志云:“弟翼,以正光二年入仕为左右,官尚书郎中。”李翼墓志记李翼出仕从斋帅(即左右)开始,后来历任员外散骑侍郎、尚书右主客郎中(带建威将军号)等职,一直保留左右的身份。《魏书》则说“初为荡寇将军、斋帅,又除员外郎,迁尚书郎,仍斋帅”。虽各有详略,但大致就是李弼墓志所说的“为左右,官尚书郎中”。可见在正光二年(521)之前,李翼还没有做过官。李弼兄弟之所以要奉母辞乡,奔赴居大不易的洛阳,我以为就是为了等待和寻觅做官的机会。

州郡纲纪上佐为著姓所垄断,是数百年来的传统,随着州郡层级悬殊的固化,郡级上佐已不在“四海大姓”的眼中,他们的起点都是州级上佐。以李弼为例,他从十六岁(太和十八年,494)开始,就一直担任本州(即定州)上佐。李弼墓志云:“年十六,刺史冯翊公辟为主簿,操韵昂然,独秀僚辈。年十八,刺史阳平王重君风度,大见礼任,兼别驾,转护巨郡,治去害马,礼刑肃穆。年廿一,刺史城阳王闻君名,辟为主簿。”“刺史冯翊公”是指穆泰。据《魏书》,穆泰先得赐爵冯翊侯,后进爵为公,例降为侯(太和十六年春),出刺定州当在太和十八年。虽然他已“改封冯翊县开国侯”,当时习惯,可能仍以其旧封冯翊公相称,李弼墓志是一个例证,另一个例证是《南齐书》称穆泰为“伪定州刺史冯翊公目邻”。穆泰辟十六岁的李弼为州主簿,当然主要是因为赵郡李氏该当出任本州上佐。阳平王元颐于太和二十年出任定州刺史,不见于《魏书》,赖此墓志而见载。元颐刺定州时,以李弼为州别驾,这大约也是出于定州不成文的规则。“刺史城阳王”指元鸾,《魏书》记他“世宗初,除平东将军、青州刺史,后转安北将军、定州刺史”。元鸾刺定州,再以李弼为主簿。可见定州上佐对于赵郡李氏(以及博陵崔氏)子弟来说,实在是唾手可得。

然而,这个时期的州郡纲纪已经远远不能与魏晋时期相比。由于州郡长官都带将军号,军府佐吏都得自朝命,他们才是真正协助刺史太守掌握州郡权力的佐官,后来这种形式上是军府佐官,实际上是地方政府主要佐吏的官员,就被称为府官。《通典》明确说:“其刺史僚佐,州吏则自署,府官则命于朝廷。”由州郡长官辟举的所谓纲纪只是地方政治结构的摆设和装饰,自然也就谈不上他们所期待的尊严、体面和好处。与府官相对立,地方辟举的州郡职司被称作乡官,《隋书》所谓“不知时事,直谓之乡官”。更致命的是,这种乡官的经历,无助于吏部选官时对候选人资格的积累和计算。因此,政治上的发展必须走朝命铨选之路。而北魏迁洛之后不久,官职作为朝廷最重要的政治资源,迅速呈现短缺和枯竭的趋向。正是这一时代背景,可以帮助我们理解李弼、李翼兄弟何以要来到洛阳。虽以赵郡李氏清华上门之尊,要争取朝命一官半职的机会,也必须住在洛阳,走关系、攒资格、排长队。

崔宾媛一家在洛阳的住址是东安里。崔宾媛墓志记她死在东安里。据李弼墓志,孝昌二年八月八日(526年8月30日)李弼亦“终于洛阳东安里”。又据李翼妻崔徽华墓志,再过一年,即孝昌三年七月十七日(527年8月29日),崔徽华同样“卒于洛阳东安里”。可见崔宾媛家在东安里有自己的宅子。东安里位于洛阳内城以外,外郭城以内,属于东郭城的范围,是宣武帝初年在魏晋“九六城”以外扩建的京师三百二十坊之一。东安里在建春门外御道以南,东阳门外御道以北。《洛阳伽蓝记》云:“庄严寺在东阳门外一里御道北,所谓东安里也。北为租场。”说明东安里在租场以南。租场,就是曹魏和西晋时期的常满仓。《洛阳伽蓝记》“城东明悬尼寺”条称“寺东有中朝时常满仓,高祖令为租场,天下贡赋所聚蓄也”。北魏孝文帝改常满仓为租场,大概是要利用谷水的航运之便。据森鹿三的研究,北魏扩建的外郭城各在东西方向延伸了七里,东安里既在“东阳门外一里御道北”,可见较为靠近内城的东城墙,而离东郭门(所谓“三门”)较远。《洛阳伽蓝记》载东安里住户只提到驸马都尉司马恍(当作司马悦)、济州刺史介宣(当作刁宣)、幽州刺史李真奴和豫州刺史公孙骧,不及官位不显的李弼、李翼兄弟。不过由墓志可以肯定,崔宾媛一家在孝明帝时期是住在东安里的。

崔宾媛在东安里大概生活了三四年时间。不幸的是,这几年并不全是好时光,甚至也许主要不是好时光。她在这里走完了人生最后的几年。

勤于思感,笃于哀戚,亲姻殒丧,每至伤摧。及履母忧,殆不胜性,号慕过殷,遂婴心疾。

墓志说崔宾媛很重感情,娘家、夫家以及其他姻亲之家常有熟识者过世的消息传来,都使她遭受情感和身体的打击。其中打击最大、留下病根的是她母亲的辞世。当然这并不是说崔宾媛的母亲李氏之死发生在崔宾媛住在洛阳时期,而是说崔宾媛在为母亲服丧期间“号慕过殷,遂婴心疾”,留下了病根。不过如果李氏的确活到宣武帝末年或孝明帝初年,那她一定也居住洛阳,是能够与崔宾媛时常见面的,身后的丧事也在洛阳举行。崔宾媛墓志后文记崔宾媛病危时,她的两个弟弟也在洛阳,间接地证明她的老母亲此时和两个儿子一起生活在洛阳。也就是说,崔宾媛夫人母亲李氏可能就是在洛阳去世的。这位老太太在丈夫崔辩死后三十多年才去世,算得上高寿,不过崔宾媛还是因伤悼过度而留下了病根,大概她的健康情况从此就非常不好。

至若藉露兴怀,履霜增思,莫不揺动旧疹,机致忧危。度日匝旬,且时或止。

“度日匝旬”一语,暗示或明示了崔宾媛缠绵病榻的晚景。这样,墓志就进入到崔宾媛人生的最后时刻:

至神龟元年十一月十日,故疾弥流,床枕余笃。夫人临危爽悟,辞瞩坚明,敕诲两儿,爰及二弟,发用闵室在言,动以陈门居诰,又命以时殡,勿加文彩,送终礼仪,必存俭约。可谓颠沛靡违,没而余显。兰菊有摧,川流无歇,朝露溘矣,崦光长窆。春秋六十有一,神龟元年岁次戊戌十一月壬午朔廿五日,薨于洛阳东安里。粤以神龟二年四月,合葬赵郡李府君墓。

神龟元年十一月十日(518年12月27日),崔宾媛再次发病,“故疾弥流,床枕余笃”。幸运的是,到了最后的时刻,“夫人临危爽悟,辞瞩坚明”,神志清醒。更幸运的是,她挂念关心的人,除了远嫁的女儿,竟然都在身边。墓志说她“敕诲两儿,爰及二弟”,不仅李弼、李翼在侧,崔模、崔楷也赶来探视。她的临终嘱托里包括如何处理后事,比如“命以时殡,勿加文彩,送终礼仪,必存俭约”,等等。墓志赞美她“颠沛靡违”,是说她的美德有始有终。墓志遵从惯例,在这里有几句对于死亡来临的描述:“兰菊有摧,川流无歇,朝露溘矣,崦光长窆。”崔宾媛在病床上一共十五天,十一月二十五日(519年1月11日)“薨于洛阳东安里”。

按照那时墓志的写作程式,到这里再加几句对死者的总结性表彰,序辞部分就告结束,开始文学性最强、史料性最弱的铭辞部分。可是崔巨伦再次突破格套,用简短却无比真挚的几句话讲自己与死者的关系:

余幼罗穷罚,天地崩离,夫人训抚,慈矜备笃。余之姊又妇事焉。理艰鞠养,恩深罔极,顾覆之仁,绝世莫有。鲁之义姑,蔑以为喻。何虑幽寂,奄见今辰,仰慕慈颜,痛贯骨髓。

崔巨伦再次以第一人称直接入场,自叙父亲崔逸和母亲郑氏去世之后,姑母崔宾媛对自己姐弟二人的抚养之恩,所谓“夫人训抚,慈矜备笃”。前引《魏书》记崔巨伦的姐姐崔徽华因盲一目难以出嫁,幸得姑母出手解救,让自己次子李翼娶她。这个故事似乎不适合直接讲述,但崔巨伦在说明“余之姊又妇事焉”之后,以感恩的语气暗示了这个背景:“理艰鞠养,恩深罔极,顾覆之仁,绝世莫有。”之后借譬于刘向《列女传》中的鲁义姑娣(春秋时的鲁国义女,危急时刻放弃自己的孩子而救兄长之子),说明崔宾媛之举堪称义薄云天。有了这样的铺垫,崔巨伦写自己因姑母之死而“仰慕慈颜,痛贯骨髓”,可谓水到渠成,一字一句皆发自肺腑,近乎实录,绝不是泛泛的套话。

然后再回到墓志书写的一般程式,说明墓志铭因何而写,由此引出墓志铭(铭辞部分从略):

于是伤陵谷之贸迁,怀金石之无灭,敢勒玄涂,式昭余列。其辞曰……

墓志记“粤以神龟二年四月,合葬赵郡李府君墓”,下葬的具体时间是四月十二日(519年5月26日)。可以想象,李弼、李翼兄弟,和别的家人一起,从洛阳扶柩东归,来到赵郡房子县李氏家族墓地(即今赞皇西高墓地)。神龟二年(519)四月,打开李叔胤的墓,把崔宾媛的棺柩放进去,完成合葬。这时去李叔胤之死已经十七年了。李叔胤下葬时只刻了一块砖志,十分草率,这次重启墓葬,一定可以看见的。不过主持合葬事务的人(多半是李弼、李翼兄弟),没有替李叔胤重刻一块墓志,尽管这种做法在当时并不少见。他们只是为母亲崔宾媛刻了一块石、文俱美的墓志,执笔者崔巨伦应该和他的姐姐崔徽华一样,参与了丧事的全部过程。李叔胤、崔宾媛夫妻二人的墓志差别如此之大,以至于一千五百年后的盗墓者只取走了崔宾媛的墓志,而把李叔胤的砖志遗弃在搜刮一空的墓室中。

崔宾媛的大女儿李令仪

崔巨伦不仅在洛阳参与治丧,而且也随同李弼兄弟护柩还乡,因为墓志撰写于下葬之前。不过今存崔宾媛墓志既有志石,也有志盖,更重要的是,志盖上还写满了文字,都是志主的家人信息。论史料价值,这些信息当然都是极为宝贵的。志石文字是崔巨伦所写,那么,志盖上的文字是不是同样由崔巨伦执笔?照说志盖文字只是人名和宗亲关系,不必劳动崔巨伦出手,所以很可能不是他写的。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家人信息中有一条是关于崔宾媛大女儿李令仪的:

夫人长女字令仪,适征南府法曹参军范阳卢元礼。礼父洪,高阳王谘议。夫人弃背八十九日,仪不胜号慕,遂至毁灭,远近悲嗟。

李令仪嫁到华北高门范阳卢氏,丈夫卢元礼,是卢洪的儿子。崔宾媛去世,李令仪奔丧,哀恸太甚,竟悲伤而死,时间在其母辞世的第八十九天,即神龟二年二月二十五日(519年4月10日),距崔宾媛下葬还有一个半月。《魏书·列女传》载其事较详,谨备录于下:

贞孝女宗者,赵郡栢仁人,赵郡太守李叔胤之女,范阳卢元礼之妻。性至孝,闻于州里。父卒,号恸几绝者数四,赖母崔氏慰勉之,得全。三年之中,形骸销瘠,非人扶不起。及归夫氏,与母分隔,便饮食日损,涕泣不绝,日就羸笃。卢氏合家慰喻,不解,乃遣归宁。还家乃复故,如此者八九焉。后元礼卒,李追亡抚存,礼无违者,事姑以孝谨著。母崔,以神龟元年终于洛阳,凶问初到,举声恸绝,一宿乃苏,水浆不入口者六日。其姑虑其不济,亲送奔丧。而气力危殆,自范阳向洛,八旬方达,攀榇号踊,遂卒。有司以状闻。诏曰:“孔子称毁不灭性,盖为其废养绝类也。李既非嫡子,而孝不胜哀,虽乖俯就,而志厉义远,若不加旌异,则无以劝引浇浮。可追号曰‘贞孝女宗’,易其里为孝德里,标李卢二门,以惇风俗。”

百衲本二十四史《魏书》粗校版.[北齐]魏收著.上海涵芬楼影印.北平图书馆、江安傅氏双鑑楼、吴兴刘氏嘉业堂及涵芬楼藏

据上引《魏书》,李令仪在范阳接到母亲去世的消息,举声号哭,即昏厥一整夜,苏醒后连续六天不吃不喝。这时她的丈夫卢元礼已经去世,没有人陪她南来奔丧,她的婆婆、卢元礼的母亲只好自己陪儿媳奔波。这位婆婆是谁呢?崔宾媛墓志志盖文字有一条:“夫人妹字兰宾,适高阳王谘议参军范阳卢洪。”原来就是崔宾媛的大妹妹崔兰宾,崔宾媛的大女儿李令仪嫁给了崔兰宾的儿子卢元礼。崔兰宾陪同李令仪南来奔丧,既有关心照顾儿媳的考虑,也有自己赴吊姐姐的动机。

这趟奔丧因李令仪身体虚弱,走得很慢,从范阳到洛阳走了八十天(不过所谓“八旬方达”,可能包含了从消息传到范阳直至一行人最终抵达洛阳的时间,并不单指从范阳到洛阳的旅程)。到洛阳东安里,见到母亲的棺柩,李令仪趴在棺材上大哭,竟一恸而绝。根据崔宾媛志盖文字,这时去崔宾媛去世已八十九天。

东安里一下子有了两场丧事,李家正在安排送崔宾媛回赵郡,卢家也得安排送李令仪回范阳(与卢元礼合葬)。可想而知,李令仪下葬时会有墓志,今虽不见,未来或可现世。

如果崔宾媛、李令仪母女二人的棺柩同日离开洛阳,她们还可以一起走很长一段路,一起过黄河,一起到邺城,一起北行至赵郡,然后李令仪继续北行。如果真是这样,那么陪母亲到赵郡,也算李令仪最后一次回到故乡,虽然只是短暂路过。

崔巨伦出仕之初

崔宾媛去世时,崔巨伦年方二十二岁,他在崔宾媛墓志末尾自署其名时称自己的头衔是“本州茂才”。《魏书·崔巨伦传》:“(崔逸)子巨伦,字孝宗。幼孤,及长,历涉经史,有文学武艺。以世宗挽郎,除冀州镇北府墨曹参军、太尉记室参军。”两个参军之职都不见于墓志末尾的称衔,可见当崔宾媛安葬之时,崔巨伦还没有获得这些官职,他那时的政治性身份只是定州秀才,而那时秀才对策的道路已经非常狭窄,不足以保障他获取朝命职官。本传说他后来出仕所依据的资格,是曾在宣武帝丧葬大典中充过挽郎。前文提及,迁洛之后不久,北魏政府在官职资源的分配方面就遇到了资源不足的麻烦,供给远远不能满足需求。崔巨伦能够出仕,靠的是他拥有宣武帝挽郎的资格。要想当上挽郎,大概还得住在洛阳。挽郎既已成为重要的出仕起点,,如崔巨伦一样居住洛阳以等候做官机会的人想必甚多,于是皇帝、皇后的死亡也成为他们的机会之一。

宣武帝死时,崔巨伦刚刚十九岁,正适合当挽郎。不过僧多粥少,洛阳城膏腴子弟众多而挽郎名额有限,要挤进挽郎队伍也是不容易的,一定得有点硬关系。崔巨伦的幸运在于,直到孝明帝在位之初,他的两个叔父崔模、崔楷还是颇有影响力的。《魏书·崔模传》:“起家奉朝请,历太尉祭酒、尚书金部郎中、太尉主簿,转中郎,迁太子家令。以公事免。神龟中,诏复本资,除冠军将军、中散大夫。”崔模在宣武帝时期顺风顺水,怎么会突然“以公事免”,且要到孝明帝即位四五年以后才“诏复本资”?

再看崔楷,本传记他在宣武帝时一路升迁,“后为尚书左主客郎中、伏波将军、太子中舍人、左中郎将”,可是到孝明帝即位后立即遭遇挫折,“以党附高肇,为中尉所劾”。《魏书·高聪传》:“寻以高肇之党,与王世义、高绰、李宪、崔楷、兰氛之为中尉元匡所弹,灵太后并特原之,聪遂停废于家。”御史中尉元匡在孝明帝即位之初为胡太后掌权听政立下汗马功劳,得封东平王(当然,用过之后也不会有好下场,神龟二年八月元匡即被“削除官爵”)。他秉承胡太后的意思出面打击宣武帝时与宣武帝的舅舅高肇走得较近因而得势的一批官员,时在熙平元年初。这批官员中既有崔巨伦的叔父崔楷,也有他的岳父李宪。当然,李宪把女儿嫁给崔巨伦,固然有崔、李两族世代联姻的背景,但李宪与崔巨伦之父崔逸的个人关系也应该起了很大作用。据《魏书·李宪传》,李宪和崔逸一起参与接待了太和十六年的齐国来使。

元匡弹劾的官员名单中没有崔模,但崔模“以公事免”显然是因同样的权斗形势,具体原因是什么呢?文献中全无线索可寻。幸亏在崔宾媛墓志的志盖上记下了崔模的妻室信息:“(崔)模妻荥阳郑氏;继室范阳卢氏;继室渤海高氏,宣武皇帝后姊。”原来崔模有三任妻子,前两任荥阳郑氏和范阳卢氏可能早死,续娶了第三任高氏,这位高氏竟然是宣武皇帝高皇后的姐姐。《北史·后妃传》:“宣武皇后高氏,文昭皇后兄偃之女也。”据高皇后的墓志,高皇后名英,被胡太后强逼出家后法名慈义,是“文昭皇太后之兄女”,文昭皇太后就是宣武帝的生母高照容。据《北史·外戚传》,高偃是高肇的二哥,高英是高偃的女儿。而崔模的第三任妻子,就是皇后高英的姐姐,也就是高肇的侄女。崔模不顾博陵崔氏的门第传统,愿意与门第来历不清不楚的高肇一家结亲,显然有所图,后来被视为党附高肇,是一点儿也不冤枉的。《魏书》记他在宣武帝死后“以公事免”,只怕是魏收等撰史者有意为他遮掩。

宣武帝后期,崔模、崔楷兄弟大概算得上春风得意。宣武帝死后的一两个月内,虽高肇被杀,高皇后的皇太后地位还没有明显的危险,那么太后的姐姐为夫家侄儿谋个挽郎位置,应该也不会有什么困难。可以说,崔巨伦就是靠着这个关系得以充任挽郎。不过形势发展非常快,宣武帝下葬后不到一个月,立足渐稳的胡太后就逼迫高太后出家为尼(一年后杀害),开启了对高氏残余政治势力的大清洗。崔模“以公事免”,应该就发生在这个时期。不久元匡弹劾高聪、崔楷等,胡太后虽假意宽大,没有按照元匡启奏的那样对他们严厉惩罚,但“停废”几年总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到崔宾媛下葬的神龟二年四月,尽管崔巨伦充任世宗挽郎已经过去四年多了,他却仍然没能凭挽郎资格获得一官半职,究其缘由,只能说是受到了两个叔父的连累。

《魏书·崔巨伦传》说他“以世宗挽郎,除冀州镇北府墨曹参军、太尉记室参军”,崔巨伦释褐为参军,可能在正光年间。这时当年因被归入高肇一党而遭遇挫折的,大多已再获起用,崔模、崔楷也不例外,因而崔巨伦终于可以凭挽郎资格参与铨选。不过,正光年间(520~524)正是北魏内外危机大爆发之时,此时踏入仕途,可说是凶险万状。很快,崔巨伦就卷入动荡之中。

崔巨伦在河北

《魏书·崔巨伦传》:“叔楷为殷州,巨伦仍为长史、北道别将。”据《魏书·崔楷传》,崔楷为殷州刺史,所带的将军号是后将军,崔巨伦担任的是后将军军府长史。孝昌二年(526),葛荣作为前怀朔镇将,参与了内徙至定州的六镇流民的反叛,不久夺取领导权,建齐国,称天子,屡次击败前来讨伐的魏军,摆出与魏朝争夺天下的架势。崔巨伦跟随叔父崔楷前往广阿,就是在魏军屡战屡败、河北州郡接连失陷之际,败象显著、胜利无望之时。对于匆匆北上的崔楷、崔巨伦一行来说,葛荣大军在攻陷定州、瀛州之后,呼啸而来,几乎无法抵抗。正是因此,葛荣不出意外地于孝昌三年(527)初南下,攻陷了刚刚设立的、由崔楷担任第一任刺史的殷州。

北魏分定、相二州的郡县设殷州,大约在孝昌二年九月元渊、元融所率北魏大军被葛荣所率六镇流民军击溃的前后。朝廷本指望北征大军扑灭葛荣,收复定州和瀛州,随着北征失败,不得不改进攻为防守,于是在相州与定州之间设立殷州以为缓冲。《魏书·崔楷传》:“分定相二州四郡置殷州,以楷为刺史。”四郡,《魏书》卷一〇六上《地形志上》作三郡,即定州的赵郡、巨鹿郡,加上相州的南赵郡。如四字实不误,则设州之始还另有一郡,后来归于原所领之州了(我猜应该是定州的常山郡)。然而,博野之战以后,葛荣的军队已经推进到滹沱河以南,巨鹿、常山和赵郡事实上已经落入葛荣的控制,北魏的殷州实际领有的只是一个南赵郡而已,而且南赵郡也即将面临着被葛荣大军包围的态势。由此可知,北魏朝廷设置殷州,可能主要是为了安置由定、瀛避难南来的流民,以及给镇守广阿的崔楷一个刺史的名义而已。

崔楷到任后上表朝廷,对殷州危急万分的形势有一个全面的分析。他认为殷州(其实就是南赵郡)缺乏地理上的险隘屏障,“地实四冲,居当五裂,西通长山(即太行山),东渐巨野(即华北平原)”,军事防守的劣势十分明显。由于南边的相州最近动荡频仍,北边葛荣的军队卷地南下,殷州已陷入南北夹击的军事态势,所谓“定州逆虏,趑趣北界,邺下凶烬,蚕噬腹心”,在这两股力量夹击之下,殷州全部的军政实力很快就会龟缩到广阿孤城之内,而遭受残酷的围城之战,所谓“城下之战,匪暮斯朝”。然而殷州草创,“升储尺刃,聊自未有”,粮食和军械储备有如白纸,守城御敌实无从谈起。崔楷自己虽然表决心要“析骸煮弩”,即析骨为炊,煮弩为食,以“固此忠节”,但实力如此,势难侥幸。所以他上表说:“虽欲竭诚,莫知攸济。”崔楷上表的目的,当然是为请求军需后勤的支持,“谨列所须兵仗,请垂矜许”。可是,洛阳并没有满足他的要求,“诏付外量,竟无所给”。这就注定了殷州失陷的命运。

崔楷赴任时“合家赴州”。有人劝他别带家口,他回答说:“食人之禄,忧人之事,如一身独往,朝廷谓吾有进退之计,将士又谁肯为人固志也?”他的子女中,只有长子崔士元已经出仕(曾任平州录事参军),其他都还幼小或尚未出仕。根据这个时期出镇诸将携带子弟赴职的惯例,我猜想崔士元所任仍是防城都督,隶属崔楷的当州(殷州)都督府。当时带子弟赴州镇,一个考虑大概是为他们出仕或升职寻找机会、积累资格。不过崔楷此时携家带口来到广阿,风险实在太大。到孝昌三年(527)正月初,“贼势已逼,或劝减小弱以避之”。这个奉劝崔楷遣送小弱的“或”里面,自然有他的长史和侄儿崔巨伦。

崔楷一开始听从了这个劝告,“乃遣第四女、第三儿夜出”。可是他随后就后悔了,召集僚属商议。僚属都说:“女郎出嫁之女,郎君小未胜兵,留之无益,去复何损。且使君在城,家口尚多,足固将士之意,窃不足为疑。”从这个对话看,崔楷的第四女已经出嫁,叙述顺序在第三儿前,则年长于第三儿,二人年龄应较为接近。崔楷的第三儿是崔士约(后在西魏被宇文泰赐名说),这时刚刚十六岁,说“小未胜兵”也还差不多。不过崔楷说:“国家岂不知城小力弱也,置吾死地,令吾死耳!一朝送免儿女,将谓吾心不固。亏忠全爱,臧获耻之,况吾荷国重寄也。”于是又把已经送出的两个孩子追了回来。守城将士感动道:“崔公尚不惜百口,吾等何爱一身!”

这个舍家为国的故事如此备载于史籍,当然与魏收乐于为博陵崔氏“作佳传”有很大关系,而这个故事最早和最权威的讲述人应该是从河北逃归洛阳的崔巨伦。不过,事实也许是那时广阿已经被葛荣的大军所包围,护送崔楷孩子的人出城后就知道无路可走,不得不折返。葛荣大概在孝昌三年正月十二日(527年2月28日)左右开始攻城,那么此前数日应已兵临城下。“了无备御之具”的广阿城在崔楷领导下抵抗“锋不可当”的葛荣,《魏书》称“连战半旬,死者相枕”。守城战只坚持了大约五天,据《魏书·肃宗纪》,殷州“力竭城陷”的时间是孝昌三年正月辛巳(527年3月5日)。崔楷的长子崔士元大概是在广阿城被攻陷时为敌所杀,故《魏书》记作“战殁”。崔楷本人被俘,“执节不屈,贼遂害之”。

崔巨伦和崔楷的其他几个孩子自然都在被俘之列,不过,大概因崔巨伦投降了(哪怕是假装的),他有机会草草地收敛崔楷,并照顾崔楷的几个孩子。

《魏书》称崔巨伦“有文学武艺”,自然是称赞他文武双全。他的文学修养,从他为姑母和姐姐所撰的墓志约略可窥一斑。而他的“武艺”,则可见于他在被葛荣俘虏之后传奇般的南逃行动。

《魏书·崔巨伦传》记他“在州陷贼,敛恤亡存,为贼所义”。“敛恤亡存”即敛亡恤存,也就是埋葬死难者并救济幸存者,死难者中最重要的当然是他的叔父崔楷,幸存者中最重要的是崔楷的儿女。崔巨伦以殷州最重要佐官的身份,被俘虏后竟然还有一定的自由做这些事,且“为贼所义”,说明他至少在表面上是投降葛荣了。因此,《魏书》记已经称帝的葛荣想任命崔巨伦作黄门侍郎,而崔巨伦“心恶之”,很想躲避。在五月五日百官节庆集会上,葛荣让他写诗,他故意写了一首俗俚不文的诗:

五月五日时,

天气已大热,

狗便呀欲死,

牛复吐出舌。

这是一种自晦策略,装痴扮傻,让文化不高的葛荣读后都替他难为情,决定放弃这个人选,崔巨伦从而得以“获免”。过了一段时间,崔巨伦“潜结死士数人”,找到机会趁夜南逃。《魏书》在这里有一段生动的描写:

夜中南走,逢贼游骑数百,俱恐不济。巨伦曰:“宁南死一寸,岂北生一尺也!”便欺贼曰:“吾受敕而行。”贼不信,共爇火观敕。火未然,巨伦手刃贼帅,余人因与奋击,杀伤数十人,贼乃四溃,得马数匹而去。夜阴失道,惟看佛塔户而行。

百衲本二十四史《魏书》粗校版.[北齐]魏收著.上海涵芬楼影印.北平图书馆、江安傅氏双鑑楼、吴兴刘氏嘉业堂及涵芬楼藏

就这样回到洛阳,当然就得到了朝廷嘉奖。这样的英雄事迹,理应是崔巨伦自己向朝廷报告的,《魏书》的描写应该是基于他的报告。

崔巨伦为崔徽华所写的墓志

对于年方三十一岁的崔巨伦来说,孝昌三年是一个无比黑暗的年份。首先是在殷州失去了他的三叔崔楷,其次是在失去崔楷的同时或稍早(前一年的秋冬),他的二叔崔模亦战死于关西。崔模死于西征“行岐州事”的任上,和他一样战死关西的伊盆生也是死于“行岐州事”任上。两人都是西征大军中的重要将领:伊盆生“每战频捷”,是名声仅次于崔延伯的猛将;崔模“挫敌持重,号为名将”。两人都在“行岐州事”的任上战死,伊盆生死于孝昌二年八月,显然两人并非死于同一场战斗,谁先谁后似乎难以考明。不过,考虑到伊盆生资历较高且成名已久,他应该会先于崔模被授予“行岐州事”的职务。也就是说,更可能的情况是伊盆生比崔模先战死。由此知道崔模战死的时间在孝昌二年八月以后至孝昌三年初。崔模本传记他“击贼入深,没于阵”,似在强调,崔模的确是英勇战死的。两个叔父前后脚分别在北魏最吃紧的两个战场战死,带给崔巨伦的伤痛自是难以想象。

崔徽华石墓志盖拓本(图源《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北工作队:河北赞皇县北魏李翼夫妇墓》)

然而还有更大的伤痛在洛阳等着他。崔巨伦的姐姐、李翼的妻子崔徽华,于孝昌三年七月病逝。据崔巨伦为姐姐所写墓志,当他失陷在葛荣军中时,姐姐因为担心而患病不起:“时在囚虏,死生蔑闻。夫人忽承檄书,既惊且恸,遂苦心悸,治疗无损。”因此“迁延三折,终成一棺”。当然我们难以确知,崔徽华是在崔巨伦回到洛阳之前还是之后去世的,若是之后,那么她死时毕竟看见了弟弟平安归来。墓志记“体识详明,辞吐盛丽”的崔徽华死于孝昌三年七月十七日(527年8月29日),极大的可能是她未能看到弟弟。无论如何,崔巨伦至少赶上了姐姐的安葬仪式,为姐姐写了墓志。和崔宾媛墓志一样,崔徽华墓志同样突破格套,作为撰写者的崔巨伦多次以第一人称参与叙述。

魏故平北将军散骑常侍使持节都督定州诸军事定州刺史李翼妻崔氏墓志铭

夫人讳徽华,博陵安平人也。自东海表声,南山著称,才为文宗,德成不朽。斯乃具之图史,可得而略也。祖恭侯,以忠亮宦成,播兹善政,父廷尉,以稽古名立,树此清风。

遵照墓志格套,志题之后的第一部分都是介绍氏姓家族悠久荣耀的历史。崔巨伦以“斯乃具之图史。可得而略”,匆匆省略,直接从祖父和父亲说起,没有上溯六世祖、五世祖之类,而且祖父和父亲也只是一句带过,未费笔墨。这样聚光灯就全打在志主崔徽华身上。

夫人上挹庆余,眇承嘉绪,琬琰出而为宝,兰桂萌而以馥。故能惠发弄瓦,光生寑地。年五岁,遭廷尉府君忧,余时在孕,仍未载生,家有坠荷之悲,门无克构之慰。夫人藐尔幼冲,无阙哀纪,亲宾见者,莫不叹泣。年十有四,又遭太夫人忧,泣血三年,几于灭性。

先说崔徽华天生丽质,幼而奇卓,接着说父亲崔逸去世时(太和二十年),她才五岁(说明她生于太和十六年)。而那时“余”(即崔巨伦)还“在孕”,尚未出生。家无男儿,丧事缺了孝子。五岁的崔徽华“无阙哀纪”,就是一举一动都能遵照丧礼要求,前来吊丧的亲戚和宾客友邻看在眼里,“莫不叹泣”。再过九年,崔徽华十四岁时(正始二年,505),母亲郑氏也去世了,那时崔巨伦刚刚九岁。姐弟二人早早失去双亲,从此相依为命(当然,老祖母李氏还健在,他们一定是生活在一起的)。墓志写崔徽华为母亲守孝,“泣血三年,几于灭性”。中古墓志表彰志主孝德,通常会用“几于灭性”这样的话,早成一种格套。不过如前所述,在洛阳东安里的李宅的确发生过“灭性”的事,所以读崔巨伦这样写姐姐时,竟然不让人觉得虚假。

接下来叙述崔徽华的婚姻生活:

既而德礼内备,从此外成,自家栖濯,两族归美。及于机杼妙工,裁缝丽则,足以擅名霜雪,比质望舒。又勤于钻学,博究□史,组纴之暇,以火继之。六流必该,百氏咸综,微言且阅,大义斯举。至于履霜濡露之感,于役出车之念,便能出言为赋,下笔成诗。所以梦寤二班,宪章前淑。

前引《魏书·崔巨伦传》的末尾一段,述崔徽华因盲一目而险些婚姻失类,幸得姑母崔宾媛把她招入李家,嫁给自己的小儿子李翼。据李翼墓志,李翼死于河阴之变(528),年四十六,可知李翼生于太和七年(483),比崔徽华年长九岁。崔徽华嫁到李家,应在宣武帝永平二年(509)之后,也就是在崔徽华完成为母亲三年守孝之后。婚后崔徽华一直和姑母兼婆婆崔宾媛生活在一起,先在房子县,后到洛阳。崔宾媛死后,大概崔徽华也参与了扶柩回乡,之后又返回洛阳,最终也死在洛阳东安里。崔巨伦把重点放在崔徽华的才德明慧上,赞她的女工只用了一句,赞她的文学才能则不惜笔墨。

前引《魏书》说“崔氏(徽华)与(李)翼书诗数十首,辞理可观”,可知崔徽华与李翼所写的诗文,大概到编纂《魏书》时还能看数十篇,那么原先二人写作的数量应该不小。李翼墓志说李翼爱好诗文,“败冢每访,毁壁斯寻”,到处探访古碑,故能“摛春华于笔下,析秋豪(毫)于舌端”,有相当的文学造诣。而崔徽华墓志则说她特爱读书,白天织纫,夜晚读书,所谓“组纴之暇,以火继之”。她阅读的范围很广,“六流必该,百氏咸综,微言且阅,大义斯举”。墓志叙述的重点落在诗文写作上:“至于履霜濡露之感,于役出车之念,便能出言为赋,下笔成诗。”按照墓志书写的惯例,在表彰了志主某一品德之后,要与古之名贤相比较,强调志主并不逊色,甚至更优。当然,这样的段落通常都是夸大其词的套语。因而崔巨伦在给他姐姐所写的墓志中,也有“所以梦寤二班,宪章前淑”的话。不过,基于《魏书》所说崔徽华夫妇留有“辞理可观”的“书诗数十首”,墓志的这一点点夸张似乎也可以理解。

墓志通篇没有讲述崔徽华作为母亲的角色,看不出她是否育有子女。据发掘简报,崔徽华墓志与李翼墓志同出一墓,两志共用一盖,志盖列有世系家人的信息,文字漫漶,约略可以看到左侧几行介绍子女情况,说明崔徽华应该是育有子女的。

墓志接下来讲崔徽华之死,崔巨伦再次以第一人称出场,说明她是因担心弟弟安危而骤受惊吓,终于不治。

属世道横流,四郊多垒,余出佐北蕃,地当五裂,封豕长蛇,奄见吞噬。时在囚虏,死生蔑闻。夫人忽承檄书,既惊且恸,遂苦心悸,治疗无损。春秋卅有六,孝昌三年七月十七日戊寅,卒于洛阳东安里。以其年十二月七日丙申,窆于芒山之巅。

崔巨伦以“世道横流,四郊多垒”概括正光末年以来的北魏形势,反映了他自己对时局的认识与感受,这种感受很可能不只是他这样曾深陷重围、战败被俘、屈辱降敌又死里逃生者所独有的,洛阳朝野大概弥漫着同样的不祥情绪。“余出佐北蕃”是指崔巨伦自己以长史身份随同崔楷据守广阿城,而当时的军事形势是极为不利的,所谓“地当五裂”,实力相差悬殊,果然就被封豕长蛇般的敌军所吞噬。殷州陷落后,崔楷父子被杀,崔巨伦被俘投降,而洛阳得到的消息必定是混乱模糊的,可想而知家人是何等的惊惶忧惧。以崔徽华与弟弟的特殊亲情,她无法承受这样的坏消息,“既惊且恸”,似乎诱发了心脏病,“遂苦心悸”,无法救治。三十六岁的崔徽华死于七月十七日,因家乡仍在战乱中,等了几个月不见形势好转,李翼只好把她暂时葬在北邙山,下葬时间是年底的十二月七日(528年1月14日)。

按照墓志体例,在序辞的最后要有一段对志主的整体评价,类似正史纪传之末的史臣评论。崔巨伦先简要地写了一段概括性赞美、感叹之词:

夫人体识详明,辞吐盛丽,仁让天发,孝友因心。宽于经赡,笃于情礼,躬俭是安,服勤无倦,上爱下敬,表里钦嗟。宜锡难老,永贻嫔则,如何一朝,奄从川逝。

然后,和崔宾媛墓志一样,崔巨伦以第一人称讲述自己与志主的独特关系,以及这种关系对墓志写作的影响:

余既无昆季,早倾怙恃,伯姊鞠我,迄此立年。而祈祷靡诚,终为凶妨,愬风吊影,屑涕无从。今丹旐已行,黄垆将合,陵谷贸徙,明旌在记,聊述景行,贻之泉壤。余少遭悯凶之毒,是以不文,又抱季路之情,由兹失绪。故言事之中,十无其一,后昆来叶,其以昭之。其辞曰……(略)

崔巨伦自陈无兄无弟,父母去世早,只有一个姐姐。“伯姊鞠我,迄此立年”是说自己靠着姐姐抚养,直至如今的而立之年(这一年崔巨伦三十一岁)。姐弟相依为命的经历,使得崔巨伦在姐姐去世后格外悲伤,“愬风吊影,屑涕无从”,这种文字竟然一点夸张的感觉都没有。之后,说明为什么要写墓志。“丹旐已行,黄垆将合”是说棺柩离家前往墓地,一旦下葬,墓室将长久封闭。“陵谷贸徙,明旌在记”指世有沧海桑田之变,不定哪一天墓室会被打开,为让后人知道这是谁人之墓,一方墓志成为必要。因此“聊述景行,贻之泉壤”,粗略地写下死者的品德才艺,并安放于九泉之下(以待后世)。当然这也是中古墓志的老格套,不过崔巨伦接下来表现出自己独有的写法。

崔徽华石墓志拓本(图源《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北工作队:河北赞皇县北魏李翼夫妇墓》)

他写道,因为我自幼失去父母,没有受到好的教育,文章写得不好(“少遭悯凶之毒,是以不文”),加上为姐姐写墓志(“季路之情”借用《礼记·檀弓》所记子路为死去的姐姐服丧逾制的典故,说明自己和子路一样别无兄弟,只有一个姐姐),悲伤太甚,脑子不大清楚(“又抱季路之情,由兹失绪”),不容易写好。因此,墓志文字对姐姐品行德行的记叙非常简略,完全不足以反映实际(“故言事之中,十无其一”)。未来的读者读到这篇墓志文,请一定要予以谅解(“后昆来叶,其以昭之”)。写到这里,才以“其辞曰”引出铭辞韵文部分。

崔徽华墓志的铭辞部分共有七行,铭辞结束,墓志左侧还有两行:

魏孝昌三年岁次丁未十二月庚寅朔七日丙申

以永熙三年二月七日还葬于永宁

和崔宾媛墓志不一样,崔徽华墓志的最后一行没有署造文者的姓名,若非从序辞文字内容推断,看不出墓志作者是谁。而且,最后一行的内容与前面并无关联。照理,孝昌三年十二月北邙安葬所用的墓志,墓志最后一行是和崔宾媛墓志一样写明造文者姓名的。今存墓志见于房子县李氏家族墓地的李翼夫妇合葬墓,大概她死后六年李家把崔徽华与李翼(大概同样暂时葬在北邙山)送回房子县安葬,当初刻写好的墓志也照旧使用。从图版推断,崔徽华墓志的首行有剜去重刻的痕迹,但缺乏志末墓志造文者的信息,也许一开始就漏刻了。李翼墓志没有补刻迁葬时间,可能是因为既然原墓志文字本来不提下葬时间,迁葬后也就不必补刻新的下葬时间,尽管墓志左侧还剩有足够的空间。大概从洛阳到赵郡的迁葬非常匆忙,如此权宜处理倒也可以理解。据崔徽华墓志末行补刻文字,在房子县李氏家族墓地(永宁岗墓地,即今赞皇县西高墓地)的下葬时间,是永熙三年二月七日(534年3月7日)。

在那时的文体观念里,墓志这种文体只有铭辞部分才具有某种程度的文学性,然而我们读崔宾媛、崔徽华这两方墓志的序辞部分,会强烈地感受到后世文学观念所推崇的那种品质与力量。崔巨伦与死者的情感联系促成了他对于墓志书写格套的突破,正是这种突破带来了两篇墓志文学性的升华。崔巨伦大概排不进那时最优秀的文人之列,但文学史早已昭示,最优秀的文学作品亦不必出自最著名的文学之士,墓志铭尤其如此。

崔巨伦的最后时光

《魏书》所记崔巨伦的事迹,主要发生在他三十岁之后,从孝明帝孝昌三年(527)到孝庄帝永安三年(530)短短四年之间,这也是他人生的最后时光。

崔巨伦从葛荣军中逃回洛阳,可能在七八月间,那时姐姐崔徽华刚刚去世,东安里李宅正在办丧事,而崔巨伦自家所在的洛阳某里(我们目前还不知道里名)的崔宅更是愁云惨雾,正在为崔模、崔楷和崔士元办丧事。然而这还不是伤心事的全部。正在这时候,崔巨伦的岳父李宪被朝廷杀害。一年前,李宪以扬州刺史镇守彭城,为萧梁大军围攻,城破之后被俘,梁武帝萧衍予以释放。李宪回到洛阳后下廷尉狱待罪。孝昌三年七月,李宪的另一个女婿安乐王元鉴受命以相州刺史北讨葛荣,军情吃紧之时,他却据州叛降葛荣,造成北魏在河北诸州镇的全面溃败。元鉴娶赵郡李季嫔,李季嫔就是崔巨伦之妻李叔婉的妹妹,李宪的第四女。气急败坏的胡太后怀疑李宪与元鉴的叛降有关联,下令予以处死。可想而知,千辛万苦从河北逃回洛阳的崔巨伦面对如此密集的亲人丧亡,该是何等悲伤。

不过崔巨伦这一次在洛阳没有停留多长时间,在朝廷紧急用人的当口,他这样熟悉河北形势的中层官员会被立即送回前线。《魏书·崔巨伦传》:“到洛,朝廷嘉之,授持节、别将北讨。”于是,崔巨伦回到与葛荣争战的河北前线。从孝昌三年下半年的河北形势看,崔巨伦这次是参与救援冀州的,冀州失陷后,可能又受命配合源子邕的北征大军。既然是“别将北讨”,说明他没有与主力大军一起行动,这使他得以避开注定会失败的大规模决战。大概在魏军大败、源子邕战死之前,崔巨伦已仓皇南撤,再次逃回洛阳。

“别将北讨”不仅使崔巨伦避开了危险的决战,而且让他有机会自行决定(或擅自调整)行军路线。据《魏书》,崔巨伦这一次河北之行,虽没有参与重大战事,却为自家私事冒了极大风险:“初,(崔)楷丧之始,巨伦收殡仓卒,事不周固,至是遂偷路改殡,并窃家口以归。”所谓“偷路改殡”,就是不遵守主帅指定的行军路线,擅自行动,到前次草草埋葬崔楷父子的地方,重新予以安葬。所谓“并窃家口以归”,是指他派人把沦陷在葛荣军中的崔楷子女悄悄接出来,然后直接回到洛阳。可以说,他这次参加北征唯一的成就,便是改葬崔楷父子,并把崔楷的子女家人都带回洛阳。以当时形势,崔楷父子不可能归葬家乡的家族墓地,葬礼大概也不可能隆重,比如很可能没有墓志。当然,改殡时如果配有墓志,其撰写人一定是崔巨伦。

崔巨伦回洛阳后不久,北征大军战败,魏军主要将领都战死了。也许就是因此,也没有人追究崔巨伦违令之责。不久朝政惊变,孝明帝暴死,洛阳内外人心惶惶。再过两个月,尔朱荣率军在黄河北岸的河阳拥立孝庄帝,之后渡河南来。武泰(建义、永安)元年四月十三日(528年5月17日),尔朱荣的军队有计划有组织地在河阴渡口大肆屠杀前来迎驾的洛阳百官,崔巨伦的姐夫李翼就是二千多被害官员之一(李翼只比崔徽华晚死了九个月)。《魏书·崔巨伦传》叙崔巨伦从河北回洛阳后的任职,先说:“寻授国子博士。”然后说:“庄帝即位,假节、中坚将军、东濮阳太守,假征虏将军、别将”。据此,授国子博士在河阴之变前。我怀疑授国子博士在河阴之变后。孝庄帝初入洛阳,为安慰洛阳官贵阶层,特别是在河阴之变中失去宗亲的那些官贵及其子弟,曾滥授滥封。崔巨伦应该是在这种情况下得授国子博士,否则,他若先有国子博士身份,理应前往河阴迎驾。崔巨伦当时虽在洛阳,因暂时没有朝官身份,未能加入迎驾的官员队伍,竟然幸运地躲过一劫。

《魏书·孝庄纪》:“(建义元年)五月丁巳朔(528年6月3日),加大将军尔朱荣北道大行台。”这是尔朱荣自己承担起了恢复河北秩序的重担,做出这一决定之后,他立即北还晋阳,要在那里集结军队,然后东下太行。与这一安排相配合的其他军事人事安排一定很多,崔巨伦担任东濮阳太守和别将(两个职务又各带将军号),应该就是这一系列安排的一部分。东濮阳属西兖州,大概与西兖州一样设立于孝昌三年。设立西兖州的目的是应对河北葛荣咄咄逼人的南向态势,任命崔巨伦为东濮阳太守,更是看重了他在河北与葛荣周旋的经历。而这个时候沿河州郡面对的最大问题,并不是南渡来犯的葛荣军队,而是河北诸州奔涌而至的难民潮。六镇流民在河北诸州的战乱给河北社会造成自十六国后期以来最大的伤害,所谓“齐方全赵,死如乱麻,于是生民耗尽,且将大半”。大量难民渡河而南,给黄河南岸诸州带来相当沉重的压力。《魏书》记崔巨伦到任东濮阳,“时河北纷梗,人士避贼,多住郡界,岁俭饥乏,巨伦倾资赡恤,务相全济,时类高之”。可见他那时最主要的工作就是接济和安抚难民,而他所“倾资赡恤”的难民,大概主要是和他有同样社会背景的“人士”,即河北大族。

崔巨伦在东濮阳时,发生了梁武帝派陈庆之率军协助元颢北进以夺取北魏统治权的重大事件。从永安元年(元颢孝基元年,528)十月出兵,到次年(529)五月二十五日元颢入洛,北魏朝廷顷刻间便有易主之势,地方军政官员面临着是否接受元颢为皇帝的艰难抉择。崔巨伦“据郡不从”,即拒绝了元颢的合法性,这一选择很快证明是明智的,因为元颢和陈庆之一个多月后就被尔朱荣的军队赶出洛阳,几天后元颢被杀,陈庆之狼狈逃回江南。崔巨伦的忠诚自然得到了回报,《魏书》说“庄帝还宫,行西兖州事,封渔阳县开国男,邑二百户,寻除光禄大夫”。崔巨伦从郡太守升为行州事,看上去是朝廷的一个奖赏,不过,这个变化其实是崔巨伦自己强力争取来的。《魏书·裴粲传》:“后元颢入洛,以(裴)粲为西兖州刺史,寻为濮阳太守崔巨伦所逐,弃州入嵩高山。”崔巨伦不仅不接受元颢,而且还拒不承认、积极抵抗元颢所派来的西兖州刺史裴粲。把裴粲赶走了,西兖州自然就落入崔巨伦的掌握。可见孝庄帝朝廷任命他“行西兖州事”,只是对既成事实的承认而已。

《魏书》说崔巨伦“寻除光禄大夫”,可能只是加官,并不是解除西兖州之任返回洛阳。本传接着说:“三年卒,时年四十四(前已论证,四十四为三十四之误)。”崔巨伦是死在西兖州的,这个三年,就是永安三年(530)。没有任何证据显示,崔巨伦的死,与这一年孝庄帝诛杀尔朱荣以及尔朱氏反过来痛惩孝庄帝一党的重大政治转折有关。这时去崔徽华之死也只有三年。

崔巨伦死时,其子崔子武应该还非常幼小,崔家在洛阳不再有成年男性。可以理解,崔子武和母亲李叔婉已没有必要住在洛阳,他们很可能会返回定州老家。而崔家所在离李叔婉的娘家也不远,崔子武一定常常随母亲回李家探亲(外祖母邢氏还健在),有时候不免长住,于是就发生了本文一开始讲到的他与李鱼川鲤鱼祠壁画上龙王女之间的艳遇故事。

书籍简介

新史学(第16卷)——历史的尘埃:微观历史专辑

王笛 主编

2023年1月出版/98.00元

ISBN 978-7-5228-1193-2

内容简介

《新史学》由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组织策划,着眼于从方法论角度把握史学发展的前沿,努力探索史学创新的道路。本书是第16卷,主题为“历史的尘埃:微观历史专辑”,聚焦于“微观史”,分为四个主题:“历史尘埃下的个人”“小人物的生存之道”“信仰的力量”“争夺城市空间的搏斗”,共计11篇文章,其中不乏名家作品,如罗新《崔巨伦其人》、孙江《边疆即中心——一个小人物的辛亥政治变局》、王笛《王先生来信——巴黎和会大博弈下的小插曲》。

书籍目录

历史尘埃下的个人

崔巨伦其人 罗新

汪氏之生——嘉庆年间浙西南山区汪吴氏的捐田 杨斌

边疆即中心——一个小人物的辛亥政治变局 孙江

王先生的来信——巴黎和会大博弈下的小插曲 王笛

小人物的生存之道

聂氏兄弟“打天下”——近代北京小家庭纺织业者的生存故事 安劭凡

烟农王文全打错了算盘——抗战时期成都平原的一桩烟叶买卖纠纷 姜云珂

父辈闯关东——一个家庭的口述史 李磊

信仰的力量

高神父的手稿——在传教档案中发现封存的故事 李纪

意外的旅程——美国医生恂嘉理与近代中国第一家精神病院的诞生(1897~1915) 刘书慧

消失的信仰——以定县五道神信仰为例 焦洋

争夺城市空间的搏斗

扩路、铺底权、西关火拼——1920年代的广州民生 李麒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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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罗新|崔巨伦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