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丨捡到别人手机,千万别这样做,违法!

近日,多家媒体报道了“一男子捡到女大学生手机后索要2000元,还称‘不给钱就刷机’一事”,引发网友热议。

12月4日,当事男子耿先生向媒体发声:当初头脑发热想将手机占为己有,但民警联系后也想还给她,目前手机已寄出。

拾得他人手机,

是否有归还的义务?

如果拒不归还,

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一起来看→

· 事件经过 ·

男子捡到手机后 向失主索要2000元

近日,安徽合肥一名女大学生张同学在餐馆用餐时,发现手机遗失。

经报警后,民警赶到了现场,调取了餐馆视频,视频显示,张同学将手机遗落在了取餐处,后被一男子捡走。

张同学在警方的帮助下,与视频中的男子耿某取得了联系。但对方提出了两个让她难以接受的方案:一是张同学支付2000元,耿某将手机还回来;二是耿某支付给张同学2000元,“买”下手机。

张同学说手机里存有很多重要资料,还有过世家人的照片,反复请求耿某归还手机,但对方坚持要价2000元,甚至威胁说如果不给钱就刷机,双方僵持未果。

张同学报警的辖区派出所接线人员表示,警方无权强制要求耿某将手机归还,建议张同学走司法程序,向法院起诉耿某。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有了新的进展,12月4日当事男子耿某告诉媒体,当初头脑发热想占为己有,但民警联系后也想还给她,目前手机已寄出。现个人隐私被曝光,已影响到正常生活。

▲图片来源:文汇报

拾得他人手机,是否有归还的义务?

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董文明律师表示,《民法典》第314条明确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同时,《民法典》第316条还规定,拾得人在将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具体到本案,耿某不仅负有归还手机的义务,同时在归还之前还有妥善保管手机的义务,如果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使得手机受损、灭失的,其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拒不归还,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指出,手机的所有人是张同学,虽然手机由耿某保管,但并不是耿某的财物,如果耿某拒不归还,属于侵占他人财物,张同学可以依法起诉到人民法院,民事起诉耿某返还手机。

“另外,该男子提出要买下这部手机,这个要求也不合理。因为这部手机本来就是张同学的个人财产,该男子不能强行要求购买。”付建表示,如果耿某真的将手机进行刷机,那么他就涉嫌破坏他人财物,同时也涉嫌侵犯他人个人隐私权和信息权。

那么,

捡到他人手机并索要高额酬金

是否违法?

法律上如何定性该行为?

律师:拾得人并没有报酬请求权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闫丽萍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的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故拾得他人遗失手机的拾得人并没有报酬请求权,失主仅有向拾得人支付保管遗失手机时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如保管费、送还失物差旅费等)的义务,失主若单方允诺约定悬赏寻找其遗失手机的除外。若拾得人没有报酬请求权而向失主索要高额酬金,失主如果自愿给付的,那么就不违法;若失主不愿意给付,拾得人因索要高额酬金既无法定也无约定根据,且因此拒不返还并达到侵占罪立案标准的,可能会涉嫌侵占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作为失主

面对不合理的高额索酬要求,

该怎么办?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闫丽萍律师:

拾得他人遗失手机的拾得人在失主未发布悬赏广告的情况下妥善保管并积极归还手机是其法律义务,不存在索要报酬的请求权基础。在这样的前提下,失主遭遇拾得者索要酬金的情形,在实务中常见的做法如下:可先通过协商,在自身可接受的范围内支付对方合理的感谢费,同时在协商过程中注意保留证据;第二,若协商不成,可以报警处理或者在诉讼时效届满之日前向法院起诉要求拾得人返还手机。

最后

附上一份来自上海警方的实用提醒

如果手机遗失或被盗

这六件事你必须做

1、致电运营商挂失手机号

2、致电银行冻结手机网银

3、拨打95188挂失支付宝账号

4、登录https://110.qq.com解除微信账户绑定

5、修改微信、QQ等社交软件密码

6、到手机运营商处补办手机卡

原标题:《普法宣传丨捡到别人手机,千万别这样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