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展援疆工作成果,加强夏英两地法院合作交流,11月21日上午,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祖全奎一行6人到英吉沙县人民法院开展实地考察和业务交流,并签订友好交流合作协议。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尹全场、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伟,英吉沙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贾宝珠,夏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祖全奎,英吉沙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院长穆合塔尔·热依木,夏津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延军,英吉沙县人民法院、夏津县人民法院部分干警参加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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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两地法院围绕本地实际就审判执行业务中的特色亮点、经验做法、重点难点工作等召开座谈会进行深入交流,并现场签订友好交流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在建立两院联系制度、做好对口援建工作、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建立实地考察机制、加强两地司法协助五个方面开展友好合作,促进优势互补,努力为法院工作的创新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夏津县人民法院与英吉沙县人民法院签订友好交流合作协议
建立两院联系制度
建立庭室对口交流机制,在审判、执行、立案等业务方面,建立负责人相互联系台账,经常性通信沟通,互通有无,主动邀请对方参加本地有关学术会议、重大活动等,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做好对口援建工作
切实加强援疆政策的落实,广泛宣传援疆工作的新理念、好做法和好经验,建立健全友好共建工作的长效机制。
搭建学习交流平台
定期在本院工作简报、信息宣传、调研成果、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的业务性文件加强沟通交流。加强两院的人才交流和往来,切实提高两院法官的办案能力。
建立实地考察机制
根据工作需要,围绕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等问题,确定考察主题,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实地考察调研,研究解决思路,形成解决方案,力争取得实效。
加强两地司法协助
加强两院管辖地区的司法协作,双方互相创造条件开展文书送达、保全、调查取证等司法协助工作,协商建立两地执行协助机制,形成审判执行工作合力。
协议签订后,双方均表示将按照协议签署内容,强化“互帮共赢”理念,进一步加深了解,增进友谊,通过相互学习借鉴,实现资源共享,共同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原标题:《夏津县人民法院与英吉沙县人民法院签订友好交流合作协议开展五方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