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出借资质需谨慎,承担责任有风险

出借资质需谨慎

承担责任有风险

近日,民事庭调解了一起标的为955000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案件,原告借用被告资质中标了恒泰二期南街头绿地建设项目工程,并对工程整体进行了施工。工程经验收合格后,发包方一直未能全额支付工程款,适逢政府化解债务,克什克腾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3年9月27日将该工程款955000元分两笔打入被告公司账户,该笔款项经原告多次索要被告均不能给付,故诉至法院。

本案实质系挂靠合同纠纷案件,虽然法律明文禁止借用资质,但是由于建筑行业的特殊性,工程资质的借用现象仍屡见不鲜。法院受理案件后,及时与被告联系,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法官找到双方的矛盾所在,了解到双方具有一定的调解基础,被告具有给付工程款的意向,但是苦于资金流转困难,请求法院及原告能够给予一定的宽限期。法官与原告进行了沟通,告知其借用资质的行为违反建筑行业的有关规定,且基于被告调解态度良好,调解后亦方便其尽快拿到工程款,原告同意给予被告一定的宽限期,被告亦签署了按期履行的承诺书。

法官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借用资质施工对于借用人及被借用资质人均存在风险。包括债权债务风险、财务税务风险、工程质量和进度风险、工程安全风险。出借资质需谨慎,承担责任有风险。

原标题:《【以案释法】出借资质需谨慎,承担责任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