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普法|生活噪声到底归谁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已于2022年6月5日起施行。

第八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或者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噪声污染标准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规定,居民区的噪声标准在45分贝至55分贝之间。这个标准相当于两个人在房间里说话,互相能够听清楚,超过这个音量,就可以算作噪音扰民了。

一、噪声扰民标准

白天噪声扰民标准是:

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超过70分贝;

工业区昼间超过65分贝;

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超过60分贝;

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超过55分贝;

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超过50分贝。

二、居民区噪声标准

根据国家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城市各类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值为:

0类:昼间为50分贝,夜间(22点到次日凌晨6点)为40分贝;

1类:昼间为55分贝,夜间为45分贝;

2类:昼间为60分贝,夜间为50分贝;

3类:昼间为65分贝,夜间为55分贝;

4类:昼间为70分贝,夜间为55分贝。

(一)根据国家标准规定,住宅区的噪音白天不能超过50分贝,夜间应低于45分贝,若超过这个标准,便会对人体产生危害。居民住宅噪音污染标准主要参照1类、2类标准,高级别墅区可以参照0类标准。

(二)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执行。

(三)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居民遇噪音扰民,可拨打12369向当地环保部门投诉,或联系小区物业,或拨打110协商解决。

◆ 供 稿 | 民一庭

◆ 一 审 | 柳魏微

◆ 二 审 | 徐雯慧

◆ 三 审 | 许明欣

◆ 编 辑 | 肖立国

原标题:《微普法|生活噪声到底归谁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