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问答

什么是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哪些途径可以咨询特困供养政策?

一是通过户籍所在地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咨询;

二是拨打12345热线或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社会救助热线进行咨询;

三是关注“乌兰察布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微平台”微信公众号或“蒙速办APP”了解相关政策。

申请特困供养的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三类人:

三个条件:

1. 无劳动能力;

2. 无生活来源;

3. 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三类人:

1. 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2. 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

3.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特困供养应该去哪里申请?

本人向户籍所在地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嘎查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申请特困供养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申请书、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员需提供第二代残疾证及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如何确定?

特困人员供养金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年度保障标准执行。

特困供养资金多长时间发放一次?

特困人员供养金按月发放,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到低保家庭银行账户中。

怎样申请入住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敬老院或者福利院)?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可向户籍所在地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提出入住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申请。

符合特困条件的办理时限?

特困供养审核确认工作自受理之日起52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违规骗取低保资金会受到哪些处罚?

依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六十八条和六十九条规定,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由有关部门决定停止社会救助,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救助资金、物资,可以处非法获取的救助款额或者物资价值 1 倍以上 3 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市社会救助便民服务热线

注:工作日 9:00—12:00 14:30—18:00

▍信息来源:乌兰察布12345

▍编 辑:李 宁

▍审 核:孙存瑞

▍投稿邮箱:sdxrmt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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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政策解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