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事项名称
对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覆盖、绿化或者铺装的处罚【街镇】
管理依据
《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条第二项:
下列范围内裸露土地应当依本条规定进行覆盖、绿化或者铺装:
(二) 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闲置三个月以上的建设用地,由建设单位进行绿化或者铺装;
处罚依据
《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八条第七款:
违反本条例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覆盖、绿化或者铺装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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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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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普法园地】文明施工:对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覆盖、绿化或者铺装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