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诉源治理故事】兴仁法庭充分运用“四所一庭一中心”工作机制,成功化解二十年欠款纠纷

“我的诉源治理故事”

二十年借贷纠纷终得化解

为全力推进明水县“四所一庭一中心”联动联调工作走深走实,兴仁法庭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四个“坚持”,加强“一村一法官”建设,在辖区内每个村都安装告示牌,方便群众通过电话和法庭进行沟通。近日,兴仁法庭与树人乡政府、树人派出所和树人司法所共同调解一起历时二十余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用能动履职让司法为民可感可知,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案情经过

2001年11月1日,王某秋收粮食大豆出售给树人乡某某村,双方核实大豆款为11 653元。因被告没有给付能力未及时向原告付款,2002年1月30日,某某村将拖欠王某的大豆款转为村内抬款,并约定利息3分。借款到期后,偿还了部分的借款利息,但是其余本息一直未给付,加之历届村支书更换,新任支书不知原委,也不敢贸然还钱,因此,一笔一万余元的民间借贷纠纷,一要就是二十年。近日,由于王某妻子身患重病,花去巨额医疗费用,王某家庭陷入困难,该笔借款一直未付清,王某无奈之下,来到兴仁法庭,希望法院干警给予帮助。

承办法官了解案件经过后,立即和村支书取得联系,说明原委,后多次联合树人乡政府党委书记和乡长、派出所、司法所沟通,共同查明事实,核查原委,经过三个月的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到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二十年纠纷,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中有效化解,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压力,也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兴仁法庭一直以来,都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为全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撰稿丨朱 双

编辑丨王凤娇

原标题:《【我的诉源治理故事】兴仁法庭充分运用“四所一庭一中心”工作机制,成功化解二十年欠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