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母要钱还赌债、用母身份证网贷,还要放火毁家——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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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母要钱还赌债

用母身份证网贷

还要放火毁家!

近日

花山法院受理被告人楚某

涉嫌犯放火罪一案,

公诉机关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因为啥放火?

基本案情

被告人楚某因赌博欠下高额赌债,多次使用母亲身份证借取网贷赌博,为此与母亲发生多次争吵。2023年5月的一天,楚某再次因签订借款合同和母亲争吵,母亲称要报案将其送至看守所反省,楚某闻言愤怒,遂产生在家中放火和吓唬母亲的想法。当晚17时余,楚某用打火机点燃餐巾纸丢至棉被上,拍摄照片发送给母亲后将明火扑灭。

随后,楚某又一次点燃棉被,将母亲的上衣丢进火中,见火势变大,楚某再次将明火扑灭。楚某在母亲房间内打砸后逃离。由于棉被火星未被完全扑灭,火势又起并引发火灾,导致家中财物被损。经鉴定被毁物品价值5518元。后消防部门到场将火扑灭。

烧自己家有什么影响么?

殊不知

楚某的行为

已经犯法了!!!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公民都有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利,但以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为前提。本案中,被告人即便是放火焚烧自家房屋,但同时也侵犯了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构成放火罪,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最后提醒

俗话说,

百善孝为先,

恪守孝道时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也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

本案中楚某终究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所以,千万不要放火!!!

供稿:胡婷婷

原标题:《问母要钱还赌债、用母身份证网贷,还要放火毁家——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