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快递运输过程中,常有因包装不当致使货物毁损的情形,投了保价服务的快递破损了,应该如何赔偿?近日,济南高新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运输茅台酒过程中发生破损而引发的运输合同纠纷。
基本案情
某烟酒公司(以下简称烟酒公司)在某快递公司(以下简称快递公司)业务部设立的网点办理了快递业务,委托快递公司将2箱贵州飞天茅台2022年版(每瓶3000元共计12瓶总计36000元)自济南市高新区某地运送至青岛市崂山区某地。快递公司收取烟酒公司费用129元,其中运费45元,包装费6元,基础保费80元(保价金额10000元)。

法院调解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张斌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详情,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涉案金额不大,有通过调解化解纠纷的可能,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当即决定开展调解工作。针对赔偿金额这个争议焦点,双方各执一词,烟酒公司认为快递公司作为快递运输企业,违反邮递业务规程,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涉案邮寄物品损坏,该行为即非故意亦可认定存在重大过失。快递公司则坚持根据烟酒公司购买的保价条款,只能赔偿其损失一万元。
承办法官根据争议焦点不厌其烦的一次次与双方进行电话沟通,释明法理、事理、情理,缓和双方对立情绪,经过多轮沟通,各方均认识到调解是对彼此利益最好的选择。最终,在法官的组织下,双方达成了协议:快递公司赔偿烟酒公司财产损失15000元、快递费129元、案件受理费125元,合计15254元;烟酒公司将涉案物品1箱贵州飞天茅台2022年版按原状交给快递公司(现场已交付)。
至此,这一起历经数月的买卖纠纷,在法官及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得以快速化解。当事人均对法官从多方利益角度出发,竭力促成各方调解,一揽子解决纠纷,避免双方陷入“死胡同”的务实举措表示高度赞扬。
法官说法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一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百三十三条规定: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供稿:民商事审判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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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小案事不小 小案不小办】万元茅台变“空瓶” 快递破损终获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