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园地】物业管理:对装修人未申报登记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处罚

处罚事项名称

对装修人未申报登记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处罚【街镇】

管理依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

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处罚依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装修人未申报登记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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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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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普法园地】物业管理:对装修人未申报登记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