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质增效创一流】“小额诉讼程序”助推知产案件跑出公正与效率“加速度”

案件事实清楚

法律关系明确

纠纷争议不大

且标的额较小

有没有可以提高诉讼效率

节约诉讼时间和成本的方式呢?

当然有!

一起跟着盘小法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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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诉讼程序

助力商标侵权类案件“加速”审理

A公司(化名)享有某商标的商标专用权,核定使用商品为第16类:纸手帕、湿巾等。近期,该公司发现老王(化名)在其经营的店铺内销售标识为该公司商标的假冒湿巾产品。经鉴定,老王店铺内的湿巾并非A公司所生产或其授权生产。因此,A公司认为老王侵害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遂起诉至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查看案件材料,发觉此案标的额较小,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符合小额诉讼程序要求。为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进一步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在承办法官的建议下,双方当事人亦一致同意本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小额诉讼程序启动后,承办法官按照程序快速进行审理。

经审理,法院认为,A公司提交的公证书能够证实被控侵权商品是老王商店销售,且老王所售商品并非A公司或其授权生产,同时销售的被控侵权商品与涉案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均为第16类“湿巾”。被控侵权商品包装标识的商标与A公司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标在视觉上无差别,构成相同。老王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销售中使用了与涉案注册商标相同商标的同一种商品,故构成商标侵权。

综上,法院判决老王立即停止销售侵害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湿巾并赔偿A公司经济损失和维权合理费用共计3000元。

生活中

因销售者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甄别假冒伪劣产品能力不足

进货渠道和手续不规范等原因

导致侵权风险增加

针对此类故意侵权可能性不大、侵权后果可控的案件,盘龙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注重调判结合,根据案件情况优先采用小额诉讼程序,在加强释法工作、化解矛盾的同时,科学简化诉讼程序、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以小额诉讼程序这一“推进器”跑出公正与效率“加速度”。

小额诉讼程序

是人民法院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

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时

所适用的最为简化的

实行一审终审的诉讼程序

小额诉讼程序

具有“小减快省”的特点

有利于高效快速化解矛盾纠纷

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的解纷需求

小额诉讼这么好

那么

哪些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操作流程是什么?

小额诉讼快问快答

问:什么是小额诉讼程序?

答:小额诉讼程序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其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时,所适用的诉讼程序快速便捷、实行一审终审的诉讼程序。

问:诉讼标的额为多少元的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答: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方式包括法定适用和当事人约定适用两种。当前昆明法院审理的:(1)标的额为51564元以下、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2)标的额51564元以上、206256元以下的案件,当事人可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问:涉及人身关系类的案件,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吗?

答:不可以。解除婚姻关系、变更监护权、确认房屋产权归属等人身关系、财产确权案件,均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问:适用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过程中,会转为其他程序审理吗?

答: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过程中,如遇到当事人申请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追加当事人等,致使案件不符合小额诉讼案件条件的,不再使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但是双方当事人此前庭审中已确认的事实,可以不再进行举证、质证。

问: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审理期限是多长?

答: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可见,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审理期限上是相对较为快速省时的。

问: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举证期和答辩期如何确立?

答: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经人民法院告知放弃答辩期间、举证期限的法律后果后,当事人明确表示放弃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开庭审理。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放弃答辩期间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征得其同意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答辩期间,但一般不超过七日。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放弃举证期限的,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举证期限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但一般不超过七日。

问:若认为案件不应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可以提出异议吗?

答:可以。当事人对按照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庭前提出。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异议不成立的,告知当事人,并记入笔录。

问: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可以当庭宣判吗?

答:对于案情简单、法律适用明确的案件,法官可以当庭作出裁判并说明裁判理由。对于当庭裁判的案件,裁判过程经庭审录音录像或者庭审笔录完整记录的,人民法院在制作裁判文书时可以不再载明裁判理由。

问:小额诉讼程序实行一审终审,若对裁判结果不服怎么办?

答:对小额诉讼案件的判决、裁定,若存在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或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事由时,当事人有权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以不应按小额诉讼案件审理为由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供稿:民一庭

制作:政治部

一审:敖梦情

原标题:《【提质增效创一流】“小额诉讼程序”助推知产案件跑出公正与效率“加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