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进一步简化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待遇享受程序的通知》(黑医保发〔2022〕5 号)文件规定,2022年4月1日起,两病实行开方即认定。凡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由具有处方权的临床医师按诊疗规范开具“两病”诊断处方后,即可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享受两病待遇。
依据《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黑医保发〔2022〕43号)文件规定,2022年10月1日起,取消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起付标准,年度最高限额高血压为 400元、糖尿病为600元,同时患有两种疾病的,待遇可同时享受。
“两病”只能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产生费用,无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有关医疗费用,按照政策范围内55%核销,在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有关医疗费用,按照政策范围内60%核销。
“两病”属于居民门诊统筹待遇,按自然年度结算,只能本人使用,限额在当年使用不能结转,支付额度在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8万元之内。
关于居民两病的相关知识,已为您详细梳理过。但很多群众关心的是,政策有了,具体又该如何报销呢?就以下情况为您作出说明!
首先看个真实案例。王阿姨患有高血压二十多年,一直服用降压药,到某二级医院购买降压药,经医生诊断符合两病标准后,开完单子去缴费窗口,显示符合政策范围内总费用为2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两病报销比例为55%,医保报销110元,个人支付90元。
如果您和王阿姨有相类似情况,可到二级及以下定点医院挂号就医,有处方权的临床医师按诊疗规范开具“两病”诊断处方后,去缴费窗口付费,刷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核实医保身份后,告知收款窗口工作人员为两病患者,系统会自动进行医保结算,可报销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只需支付自付部分(可用现金、微信、支付宝支付或个人医保卡支付)。
原标题:《【便民服务】居民“两病”报销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