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假结婚?真“刑”!

麻城法院审结一起隐瞒婚姻事实,以恋爱结婚为名义的诈骗案

七夕节来临之际,

年轻情侣不惜通过掏空钱包购买礼物、

微信红包转账等方式

来表达自己的爱意,

但是我们也要注意,有一些不法分子

抓住现在单身青年的婚恋焦虑

利用各种噱头行骗。

近日,麻城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

以恋爱结婚为名义的诈骗犯罪案件,

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小甜(化名)

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

案情回顾

Case Review

2022年7月份至2023年4月份,被告人小甜与被害人小李在某网络平台上相识,被告人小甜隐瞒其已婚事实,以谈朋友后结婚名义与被害人小李交往。在此期间,被告人为了取得被害人小李的信任,主动提出上门拜访被害人父母,并积极与男方一起购买结婚“三金”和拍婚纱照,为自己“婚礼”做足了准备。

就当被害人小李以为自己终将自己的“美娇妻”娶到手时,发现无法与“准新娘”联系,最终无奈选择报警处理。经过多方调查,最终发现被告人小甜使用多种P图手段,虚构自己的出生日期、居住地址等信息,骗取了被害人小李的信任和金钱共计12万余元。

2023年5月,被告人小甜主动到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并退回赃款2.8万余元和足金饰品若干。

法官释法

Judge's interpretation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3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5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上述案例中,小甜(化名)隐瞒自己已婚事实,与其他男子谈恋爱,利用P图手段虚构个人信息,并假借结婚名义使被害人小李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共计人民币12万余元,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且数额巨大。

此案也警示年青人在谈恋爱时,不要到虚拟世界中去寻找另一半,金钱买不到真爱!志同道合须在现实生活中去成就!

原标题:《【以案释法】假结婚?真“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