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庆云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齐河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齐河县人民医院原院长周某受贿一案。



庭审中,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提供的证据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庭审过程井然有序、有条不紊,被告人周某深刻忏悔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作为手握公权力的人员,要时刻牢记“法纪之剑”高悬于头顶,要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分之想,常修为政之德,树牢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始终做到慎独慎微慎始慎终、自重自警自省自励。
原标题:《以案为鉴筑牢拒腐堤坝 | 庆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齐河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齐河县人民医院原院长周某受贿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