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9日,杨某掩饰不住内心的激动,拿着一面锦旗来到法院。杨某说此笔欠款自己要了四五年了,真是没想到,被拖了多年的工程款环县法院不到十来天的时间就执行回来了,他表示非常感谢!

申请人杨某与被执行人白某、某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件判决由白某支付杨某欠款159521.5元,某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付款责任;案件受理费4097元由白某负担。判决生效后白某一直未主动履行判决义务,后杨某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3年5月10日立案执行,立案后我院督促白某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白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随即我院对被执行人白某及某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名下账户进行了网络查控,经查,被执行人白某名下账户存款仅为4639元,某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账户存款为264元,距本案163618.5元案件款相差较多。后我院将白某与该公司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人名单,发布悬赏公告并联系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临时布控。2023年5月19日白某同某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员工赴西安参加招标会,但因该公司被纳入失信名单,使其无法参加,白某遂当天主动将此笔案件款支付至我院执行案件款专户,该案件现已全部执行完毕。
环县人民法院将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个人和企业强化惩戒措施,让他们在执行案件当中感受到作为被执行人的不便,切实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原标题:《强化惩戒措施,高效执行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