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回十年前随的份子钱,能获法院支持吗?

基本案情

亲朋好友之间讲究“礼尚往来”,遇到朋友结婚、满月宴之类的,表示心意随个份子再正常不过。但是诉求要回十年前的份子钱,法院支持吗?

小李和小刘是很要好的朋友,2012年,小刘结婚,小李参加婚礼、婚宴并随出份子表达心意,之后长达数十年,双方一直没有联系。2022年5月,小李通过微信添加小刘为好友,在聊天中小李要求小刘把结婚时她随的份子钱返还给她。期间,小李和小刘因为沟通态度及份子钱数额差异问题发生争执,并导致双方的矛盾升级,小李遂于向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刘归还结婚时其随的份子钱。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因涉及到公序良俗问题,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认定双方当时形成赠与法律关系,原告提起本案诉讼要求被告返还份子钱,未提供证据证明其撤销赠与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官寄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款 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文:孙丹 吴炎飞

原标题:《要回十年前随的份子钱,能获法院支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