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丨人民日报点赞消防题材热播剧,消防法规人人必学!

虹口区司法局

近日,热播电视剧《我的人间烟火》获得了人民日报的点赞,该剧聚焦基层一线消防战士,刻画了他们在工作中为守护人民安全迎难而上的故事。

消防安全不只是消防员的职责,更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消防法》里也明确规定了作为中国公民应尽的“消防”义务及相关的处罚。本期“普法宣传”一起来看→

一、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二、火灾预防相关规定

01

《消防法》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02

《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三、哪些行为将面临依法处罚?

1

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

《消防法》第六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二)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

2

因过失引起火灾、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消防法》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3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消防法》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4

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消防法》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5

谎报假警的

《消防法》第六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三)谎报火警的;

消防安全,

人人有责,人人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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