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游戏的普及
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沉迷于游戏
导致过度充值甚至挪用家长的钱财
日前
鼓楼法院审结一起未成年人游戏充值退款案例
未成年人游戏充值花费家长2万余元
能否退回其孩子的充值数额?
基本案情
未成年人游戏充值 向游戏公司请求退还遭拒
在外省读高中的小陈,正值青春期,因学习压力大等原因,请病假在家上起了网课。由于父母平时都忙于工作,2022年11月24日,在家的小陈冒用其父亲的身份证号并使用其母亲手机号的副卡注册了福州某公司旗下的游戏账号。

账号注册以后,小陈偷偷从其父亲手机微信转账2万元,并删除转账记录。11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小陈共向游戏账号充值了22156元。小陈的父母直至2023年1月份,才发现游戏充值的事情。
小陈向父母解释道,因自己加入了游戏微信群,并下载了游戏。玩游戏过程中,由于游戏人物战力低常常被欺负,于是为了提高战力,情绪化地把微信钱包里的钱都充到游戏里了。事后由于害怕不敢告诉父母,并删除了游戏微信群和聊天记录。
得知事件的原委后,小陈的母亲林某以小陈尚未成年向游戏公司申请退款。3月24日,游戏公司客服反馈审核未能通过,无法办理退款,小陈的母亲林某遂将游戏公司告上法庭。
调解结果
各方都有过错的 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鼓楼法院收到林某的起诉状后,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并详细询问游戏公司无法办理退款的原因。游戏公司也向法院提交了游戏账号的调查数据,该玩家为重度在线活跃用户,玩家充值消费获取的相关道具已基本消耗完毕,游戏账号存在大量异常登录行为。因此,游戏公司认为用户行为不符合未成年人作息和游戏表现。林某难以接受游戏公司拒绝退款的理由,但也认识到作为监护人存在疏忽。最终,在鼓楼法院法官的促成下双方握手言和,游戏公司同意向林某退还充值金额的45%即9970.2元,林某向鼓楼法院撤回了起诉。
法官说法
未成年人超额充值游戏 游戏公司应退还
监护人未尽监护职责也需承担责任

《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
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免于沉迷网络游戏。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于2021年9月1日开始施行,通知规定网络游戏企业不得为未满8周岁的用户提供游戏付费服务;同一网络游戏企业所提供的游戏付费服务,8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法官提醒
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消费观

少年强,则国强。在日常生活中,未成年人参与网络游戏存在逃避家长监督,规避游戏平台认证措施等情形,大额游戏充值往往造成家庭财产损失。同时,此类纠纷凸显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问题。关于未成年人的保护问题,需要引起各方重视与互相配合。家长应当积极履行监护人职责,给予未成年子女正确引导,确保家庭教育和父母陪伴不缺位;未成年人作为游戏公司未来潜在客户群体,游戏公司应当严格遵守行业规范要求,严把注册关的情况下开展游戏业务,尽到企业的社会义务;司法机关、教育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应当更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并给予正确情绪疏导,完善健全未成年人人格,共同撑起青少年保护法治蓝天。
原标题:《【鼓小槌说法】警惕!未成年人沉迷游戏超额充值惹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