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声声|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

第九期

6月1日是国际儿童节,今天我们说一说《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数字时代,儿童心智发育尚不完全,上网时更极易泄露个人信息,因此需要予以特别保护。该规定明确了儿童的定义,即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在第四条、第九条指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制作、发布、传播侵害儿童个人信息安全的信息。”“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的,应当以显著、清晰的方式告知儿童监护人,并应当征得儿童监护人的同意。”,规定第十四条指出“因业务需要,确需超出约定的目的、范围使用的,应当再次征得儿童监护人的同意。”《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是我国首部规定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的专门立法,对保护儿童个人信息安全以及为儿童营造一个健康的数字成长环境意义重大。该规定经国家网信办审议通过,已于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原标题:《普法声声|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