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运行,净化营商环境,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5月31日上午,隆化县人民法院集中对两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八名被告人获刑。
此次宣判的两起案件,均系发生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当地社会、经济秩序,是人民群众十分关注、反映强烈的恶势力犯罪案件。被告人白某某等人犯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罪案的首犯白某某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其余四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被告人步某某等人犯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罪案的首犯步某某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其余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有期徒刑八个月。上述八名被告人中,七名被告人被判处8000元至50000元不等的罚金。
此次宣判是县人民法院切实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重要举措,充分彰显出人民法院对黑恶势力犯罪“零容忍”、“出重拳”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下一步,县人民法院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继续依法从严从快惩处黑恶势力犯罪活动,严把证据审查关和法律适用关,为建设平安隆化、法治隆化提供司法保障。
供稿:黄静
原标题:《隆化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两起涉恶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