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近年呈现高发蔓延态势,由此催生了两个关联犯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这类犯罪涉案人员多,分布范围广,犯罪主体呈现年轻化、高学历化趋势,“90后”“00后”成为该类犯罪的主要主体,这些犯罪主体当中不乏在校学生,社会经验不足,对“两卡”犯罪缺少警惕和防范意识,难以抵制其“低成本、高收入”的金钱诱惑,经受不住诈骗团伙的拉拢、利诱,有的甚至由最初赚取佣金的“工具人”,演变为组织、拉拢、招募下线的“牵头人”,从而陷入犯罪泥潭不可自拔。这些被告人当中许多人并不具备强烈的主观恶意,但一般都对犯罪行为是明知的,最终也难以逃脱法律制裁。从该类犯罪的危害后果看,被害人的资金被转到指定账户,由于网络交易具有虚拟性特征,查实难度大,使得打击犯罪难以彻底,被害人损失难以追回。对此,榆中法院一直把公开庭审、以案释法作为从源头预防化解的重要方法,通过真实案例“零距离”教育、引导学生,提升他们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意识,自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力求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法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不要轻信网络上“低息贷款”或“高收益投资”等虚假信息,不要轻易将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银行账号、密码、短信验证码等信息透露给他人。对于收到的各类信息要多方验证,不要轻易点击识别短信、微信中的不明链接、二维码,不要下载存在安全风险的应用程序,更不要为了获取所谓高额回报,出借、出租自己或他人的银行卡、电话卡、微信、支付宝等帮助犯罪分子提取、转移诈骗资金,或者从事贩卖银行卡、电话卡等违法犯罪活动,以免触及法律红线。
供稿:王 鹏 周梦菲
原标题:《以案释法 护航青春 ——榆中法院邀请大学生旁听一起帮信罪案件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