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司机超额垫付费用能要回来么? | 以案普法

在交通事故中,为及时对伤者进行救治,经常存在为伤者预付医疗费用的情况,这样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伤者得到及时救助也有利于缓和驾驶员与伤者之间的矛盾。那么交通事故中,驾驶员超额预付的款项是否要的回?

原告吴某乘坐张某的二轮摩托车与王某的摩托车相撞,造成吴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吴某无责任,张某和王某负事故同等责任。伤者吴某住院治疗期间,张某向吴某预付各项费用3万元,王某向吴某预付费用0.9万元。因赔偿纠纷,吴某诉至双河法庭。

经审理,核定吴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6万余元,依法判决由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吴某各项损失5万余元,张某和王某分别赔偿吴某各项损失5千余元,张某和王某预付给吴某的款项,在执行中扣减后超额部分由吴某返还章、汪二人。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案件已履行完毕。

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司机积极配合伤者救治,有利于保护伤者合法权益,也能一定程度减轻伤者心理伤害。但是很多时候,驾驶司机都有“垫付款给多了,以后要不回来怎么办”、“我车买有保险,现在出医疗费,以后保险公司不认可怎么办”等顾虑而拒绝预付款项,导致伤者及家属面临身体和心理的多重打击。

发生交通事故后,在综合各种情形下,驾驶司机应积极协助伤者救治。如预付费用超过应付责任,驾驶司机可以要求对方返还,或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诉讼中申请法院一并处理。

为避免因预付款返还产生纠纷,注意做好以下几点:

1、保留发票和费用清单。有垫付医疗费用的保留好医疗发票原件、费用清单、付款记录。

2、保留医疗资料。为避免风险,建议驾驶司机保留好病例、检查报告、影像学片子、诊断证明等医疗资料。

3、垫付生活费、交通费等其他款项的,保留好付款记录,现金支付的可要求对方出示收款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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