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牌、无证、超员、超速......吉林高速公安曝光一批近期违法案例 | 大曝光

连日来,按照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总体部署要求,吉林高速公安科学安排警力部署、动态调整路面勤务,在重点路段增设临时执勤点,严查严管无牌无证、客货混在、超员、超速等突出违法行为。现公布一批近期典型交通违法案例,提示广大驾驶人和群众知险避险,确保平安出行。

吉林分局

车号:吉ENL097

车型:小型普通客车

驾驶人:袁*波

违法时间:5月3日15时

违法地点:蛟河收费站

违法行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处罚:罚款2000元

车号:吉B57BB8

车型:小型轿车

驾驶人:王*

违法时间:5月10日12时

违法地点:吉林西收费站

违法行为: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50%

处罚: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梅河口分局

车号:吉EML145

车型:小型普通客车

驾驶人:刘*

违法时间:5月13日10时

违法地点:沈吉高速山城收费站

违法行为:驾驶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超过百分之五十

处罚: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车号:吉AP0P27

车型:小型汽车

驾驶人:刘*

违法时间:5月14日16时

违法地点:集双高速197公里处梅河东收费站

违法行为:驾驶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超过百分之五十

处罚:罚款200元 ,记3分

车号:吉B65FY1

车型:铃木小型汽车

驾驶人:孙*良

违法时间:5月1日晚7时

违法地点:明城收费站

违法行为: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50%

处罚: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车号:吉E11C22

车型:小型轿车

驾驶人:孟*浩

违法时间:5月9日15时

违法地点:一座营收费站

违法行为: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50%

处罚: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车号:吉DA1581

车型:中型普通货车

驾驶人:王*海

违法时间:4月25日6时

违法地点:集双高速柳河东收费站

违法行为:驾驶货运车辆驾驶室超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处罚:罚款800元,驾驶证记1分

车号:冀B609X7

车型:小型普通客车

驾驶人:宫*海

违法时间:5月12日16时

违法地点:集双高速梅河口南收费站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

处罚: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

车号:贵B36319临

车型:小型普通客车

驾驶人:黄*鸣

违法时间:5月12日10时

违法地点:沈吉高速山城收费站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

处罚: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

车号:吉B87FG9

车型:小型越野车

驾驶人:姚*宇

违法时间:5月14日10时

违法地点:东丰收费站

违法行为: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驾驶机动车。

处罚:罚款2000元

延吉分局

车号:沪CDD170

车型:小型轿车

驾驶人:李*华 刘*龙违法时间:4月10日11时

违法地点:延三高速13公里

违法行为:李*华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刘*龙实施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

处罚:李*华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处罚、刘*龙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处罚

车号:吉HD66290

车型:红旗牌新能源轿车

驾驶人:乔*

违法时间:4月14日10时

违法地点:延三高速13公里500米

违法行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处罚:2000元罚款,行政拘留5日

车号:吉HZF367

车型:小型轿车

驾驶人:袁*慧

违法时间:4月13日8时

违法地点:延三高速13公里

违法行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200元、记6分

车号:吉B12MY8

车型:小型普通客车

驾驶人:王*平

违法时间:4月20日10时

违法地点:延三高速延吉西收费站

违法行为: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50%

处罚: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敦化分局

车号:吉A1M99T

车型:小型越野车

驾驶人:吴*

违法时间:5月11日15时

违法地点:鹤大高速560公里官地站口

违法行为: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违反规定载货

处罚:罚款100元

德惠分局

车号:吉JG1357

车型:大型汽车

驾驶人:刘*东

违法时间:5月17日17时

违法地点:京哈高速1098公里

违法行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处罚:罚款2000元

车号:辽A7RQ51

车型:小型汽车

驾驶人:张*超

违法时间:5月13日9时

违法地点:京哈高速1058公里

违法行为: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50%

处罚: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四平分局

车号:吉DEM195

车型:小型轿车

驾驶人:汤*丽

违法时间:5月5日17时

违法地点:京哈高速公路范家屯收费站

违法行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处罚:罚款2000元

原标题:《无牌、无证、超员、超速......吉林高速公安曝光一批近期违法案例 | 大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