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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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开庭!”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审判长宣布开庭。
4月26日上午,福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聚众斗殴罪案件,来自福安一中、扆山中学的30余名师生走进法院旁听庭审,“零距离”感受审判流程及法律的神圣威严。
01
基本案情
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12月2日,被告人胡某某、高某某等人与林某天发生口角争执。同日下午,林某天及被害人林某龙持铁铲在甘棠镇某店铺门口打砸被告人胡某某等人驾驶的车辆。被告人胡某某等人当即驾车驶离现场,并在高速口汇合后共同商量回去报复。之后在甘棠镇某路口见到被害人林某龙等人,被告人胡某等7人立即下车持刀对林某龙等人进行追砍,待林某龙摔到路边的草丛后,胡某某等人继续用路边的石头对林某龙进行扔砸,致林某龙全身多处皮肤软组织皮肤裂伤。经鉴定,林某龙的伤情属轻伤二级。2022年8月25日,被告人胡某被抓获;2022年11月3日,被告人高某被抓获。
02
庭审情况
审判长按照庭审规则程序的要求,开展核对当事人身份、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法庭教育等环节。整个庭审过程秩序井然、气氛严肃。师生们零距离、全景式观看了庭审过程,感受到法律的威严。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03
法官说法
聚众斗殴是社会危害性极大的行为,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威胁人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本次旁听庭审活动选取聚众斗殴案件,为在场师生送上一堂法治公开课,教育引导学生正确树立人生观、价值观,为进一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构建和谐校园环境贡献法院力量。
04
师生感悟
庭审后,旁听师生纷纷表示,通过此次现场观摩案件审理,深刻认识到触犯法律必将受到严厉的制裁,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将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供稿:罗彦霏 吴进阳
原标题:《旁听庭审,以案学法丨福安法院把学生“请进来”,“零距离”开展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