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强基 | 官法3·15专列】酒店歇业,充值费用能退吗?

保护消费者权益

官法在行动

餐饮卡、健身卡、美容卡……

充个值,打个折

现如今

无论是吃饭还是购物都流行办张预付卡

在享受一定优惠的同时

不少市民也遇到了商家倒闭

想要退卡退钱却困难重重的窘境

3月16日,在昆明都市时报举办的第十二届“3·15”消费者维权普法活动中,官渡法院夏玲俐法官为消费者维权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建议,助力依法维权。

2022年,李女士的儿子准备结婚。咨询多家酒店之后,李女士选择了位于昆明市高新区的某连锁酒店,准备在此为儿子举办一场圆满的婚礼。可谁想,到了年底,酒店却关门歇业了。李女士提出退款,酒店工作人员则表示:客户可以到上海直营门店消费。

顾客

退款要求4个月仍未得到反馈

“当时酒店搞活动,充值1万元送1万元,想着开业的时候优惠力度都没那么大,我就充值了2万元。”李女士说。当问到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活动力度时,昆明某连锁酒店工作人员告诉李女士,“因为疫情,酒店需要改变经营方式”。李女士充值后,工作人员开具了收据,并安排人员和她对接。

因为疫情,李女士儿子的婚礼无奈推迟。2022年10月,酒店工作人员告知李女士,该酒店已退出昆明市场,现已变更为另一家酒店。“一开始,变更后的酒店工作人员表示,客户原先在连锁酒店充值的金额,可以在酒店消费。”但到了11月份,变更后的酒店工作人员表示,两家酒店在结算问题上出现分歧,客户在连锁酒店充值的储值卡不能在该酒店继续使用。

随后,李女士和变更后的酒店协商退回2万元充值金额。酒店工作人员则表示,此前充值的金额进入的是连锁酒店的账户,客户应联系其处理。多番联系后,连锁酒店工作人员回复李女士,公司认可客户充值的金额,但因公司在云南没有直营店,客户可以到上海的门店消费。李女士不同意这样的处理方式,只希望把2万元充值金额退回。连锁酒店工作人员表示,将会把相关情况向公司上级反映,走完流程后会尽快办理。

“从去年11月22日到现在,我一直没有收到酒店反馈。充值的账户余额也变成了零,客服说这是申请退款之后的正常情况。”从酒店客服口中,李女士得知,公司总部现已更名。李女士认为,公司总部还在正常经营,仅仅通过变更名字的方式就把消费者撇得干干净净,是欺诈行为。

记者拨打连锁酒店原经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通过企查查平台搜索到连锁酒店总部电话,拨打提示为空号。此外,在美团平台上搜索连锁酒店,状态显示为歇业关闭。企查查显示酒店经营异常,已成为被执行人,其唯一的股东上海某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状态同样为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

法官

法人更换名称 不影响其承担义务

夏玲俐法官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官渡法庭二级法官。

官渡区人民法院官渡法庭二级法官夏玲俐表示,合同的形成包括口头和书面两种形式,该案例中的合同形式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口头合同。口头合同的效力与书面合同的效力是一致的。该酒店在未通知李女士的情况下变更经营地址,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属于违约行为。

公司更名是否影响消费者的储值卡消费?夏玲俐表示,法律上规定,法人更换名称与自然人更换名字一样,不影响其作为民事主体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原昆明某连锁酒店现已变更为另一家酒店,因该酒店的经营主体已发生变更,故变更后的酒店拒绝李女士的退款系合法行为。

如果酒店的经营主体未变更,仅仅变更酒店门头、店招,酒店无权拒绝李女士的退款要求。客服所称公司总部更名,系法人名称变更,李女士可以要求公司总部承担退款责任。

“在该案例中,昆明某连锁酒店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夏玲俐说,昆明某连锁酒店的经营地址变更,致使李女士当初签订该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李女士可以拒绝到上海门店消费,解除双方之间的合同,要求合同相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退还充值款项。

来源 | 都市时报

原标题:《【普法强基 | 官法3·15专列】酒店歇业,充值费用能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