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市看点 | 文山州四措并举确保水质提升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近年来,文山州紧紧围绕生态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底线要求,高度重视水环境质量提升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源头防控、机制驱动、科技支撑,构建治水文山模式,切实推动全州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力,确保水质提升攻坚行动上下贯通、步调一致、主动扛责。坚持高位推动,成立文山州不达标水体整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由州政府领导担任组长,统揽全州水质提升工作。文山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就水环境质量提升作出批示、指示,州政府分管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5次,充分研判存在问题,全面部署下步工作。针对州内重点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从生态、住建、水务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由责任县(市)主要领导担任专班长,加强统筹督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攻坚重点,强化责任落实。

二是强化源头管控力,确保水质提升攻坚行动聚焦重点、辩证施策、靶向治理。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开展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建立《文山州入河排污口名录》。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加强对入河排污口执法检查,积极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问题整治174个。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推进县域农村生活污水专项治理规划为主线,统筹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污水防治和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针对文山州地形地貌、农村分布特点,综合考虑村庄自然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民生产生活习惯、污水产排现状、生态环境敏感程度、受纳水体环境容量,因村施策探新路。截至目前,完成298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全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升至31.70%。加强重金属污染整治。组织编制《文山市、丘北县、马关县耕地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实施方案》《文山州“十四五”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完成《文山州盘龙河流域历史遗留采选弃渣及周边土壤污染调查与评估项目》项目招标、合同签订及布点采样方案,推进完成70个涉重金属堆违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处置工作。

三是强化机制驱动力,确保水质提升攻坚行动体系高效、运转顺畅、协同有力。结合文山州实际,制定《文山州不达标水体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及各项工作任务牵头指导部门及责任人,为科学排查、突出重点、精准治污提供组织保障。编制《盘龙河(文山市段)水体达标方案》《畴阳河(麻栗坡段)水体达标方案》,开展充分调查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全力实施整治。强化日常通报考核,建立每日工作动态报表、未整改问题台账等,严格执行日统计、周通报、年考核制度。严格落实河(湖)长督察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对发现问题进行督办,上年度,累计共开展河(湖)长制督察758次,推动发现的498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同时,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与相邻省、州(市)沟通联系,并持续深化各级“河(湖)长+部门”的对口联动机制,各部门多次开展联合巡查执法。与红河州、曲靖市建立跨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与广西开展联合巡查,统筹协调上下游、左右岸,推动落实跨界河湖联防联控联治协作机制,强化责任同担,强化治理合力,增强治理成效。

四是强化科技支撑力,确保水质提升攻坚行动数字赋能、智慧决策、成色十足。加密监测,科学研判,为溯源调查点灯引路。制定年度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定期开展断面水质监测,在已有的27个国控、省控断面的基础上,增设盘龙河、畴阳河28个点位按月开展加密监测,为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提供技术支撑和科学依据。实施水质按月通报、预警,对重点河段沿岸排污口进行溯源排查,对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断面,及时函告断面所在县(市)人民政府,要求迅速查明原因并进行整改,确保水环境质量达到水质目标要求。2023年1月,国控省控断面达标率达100%,其中普者黑湖中部国控断面水质综合评价类别达到Ⅱ类,较去年同期提升1个类别;盘龙河文山市城区段下游东方红电站省控断面水质提升到Ⅲ类,较去年同期提升2个类别。

原标题:《州市看点 | 文山州四措并举确保水质提升攻坚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