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身侵权案件中,误工费的计算往往成为当事人争议的焦点以及人民法院确定的难点之一。若计算的时间过长、标准过高,会对致害人不公平;反之则对受害人不利。基于此,2003年、2020年和2022年《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了误工费计算方法和依据。
今天小编就同大家一起了解下人身侵权案件中的误工费是如何计算的?

一、什么是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致使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或正常经营活动而丧失的工资收入或者经营收入。
二、误工费怎么算:
误工费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
(一)误工时间
误工时间有以下两种:1.根据受害人自接受治疗到康复所需要的时间,受害人需要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作为依据;2.如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二)收入状况
1.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误工费=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1)如受害人能举证证明最近3年平均收入的,则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最近3年收入总和除以3年除以12个月乘以误工时间;(2)如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的,则误工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元/天)乘以误工时间。
三、误工费所需的证据:
1. 受害人证明固定收入需提供单位工资单、银行流水、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等直接证据予以证明。
2.受害人无劳动收入的,而要求致害人赔偿误工费的,法律不予支持。如果受害人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因受害确实无法从事家务劳动造成其他家庭成员负担过重的,可酌情予以经济补偿。
四、误工费的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年2月15日修正)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原标题:《【普法园地】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受害人误工费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