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储粮 粮安有我——丽水市社会化储粮倡议书

社会储粮

粮安有我

丽水市社会化储粮倡议书

全市广大妇女群众:

“民以食为天,食以粮为先”。为增强全社会应急能力,提升城乡居民储粮水平,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家庭参与的社会化储粮方式,根据《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和《关于改革完善粮食安全保障体制机制 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及《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化储粮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们向全市妇女群众发出倡议:开展社会化储粮,人人参与,利国利民!

一、家庭储粮,有备无患

家庭女主人要居安思危,提高忧患意识,让家庭储粮理念走进千家万户,城镇居民家庭争取存粮10天以上(人均约7斤以上);农户家庭存粮争取成品粮20天以上。

二、社会储粮,全民参与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广大市民和粮食企业都要做“社会储粮”积极参与者,以高度责任感参与社会储粮。用粮企业要执行必要库存量制度,伙食单位食堂等争取保持15天以上消费量库存。

三、爱粮节粮,科学储粮

坚持丰产不忘节约,消费不要浪费,科学做好粮食储备。伙食单位和家庭存放大米等粮食应注意通风防潮、干燥卫生,避免高温、阳光直射,建议以真空包装、低温冷藏等延长保存期限。粮食企业要积极应用推广绿色储粮先进技术装备,减少粮食在收购、储藏、运输、加工、销售等环节的损失和浪费。

“丰年要当歉年过,有粮常想无粮时。”让我们进一步增强防患意识、责任意识,人人承担起社会储粮的责任和义务,让粮仓米桶再盛满一点,共同捍卫粮食安全的神圣责任,为提升品质生活、构建平安丽水做出贡献!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丽水市妇女联合会

2023年2月21日

原标题:《社会储粮 粮安有我——丽水市社会化储粮倡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