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界传声|基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存在困难

农业科技创新是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动力,将科技创新成果进行转化,对农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至关重要。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自治区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鼓励高校院所、企事业单位将科技成果进行转化。在政策的鼓励下,我区农业科技成果不断涌现。通过调查发现,我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仍存在诸多困难亟需解决。现以本站点为例进行说明。

一、存在问题

(一)科技人员对转化认识不足,成果转化比例低。近年来,本站点农业科技能力得到逐步提升,专利、软件著作、项目等科技成果不断涌现,但科技人员的成果转化意识仍然比较淡薄,只重科技成果产出,而轻科技成果转化,将科技成果留在职称晋升、项目申报方面,没有有效转化为生产力。同时,科技人员对成果转化政策的学习深度广度不够,理解政策不到位,担心成果转化后无法在申报奖项、职称晋升等方面使用,以致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不高,并且对成果转化受众对象认识不全面,开展转化推广受众人群狭小,只认识到农户是受众对象,没向企业、农业推广单位等对象转化,因此,成果转化比例低。以近两年为例,本站点2020年农业科技成果76项,进行转化成果仅6项;2021年农业科技成果102项,进行转化成果仅5项。从近两年成果数据来看,本站点成果转化比例低,农业成果转化问题亟需解决。

(二)科研与推广融合不深,缺少推广经费。科技推广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途径,将成果推广到生产实践中才能转化为生产力。乡镇农技推广人员是离农民群众最近的技术员,也是掌握基层农业动态的信息员,但他们掌握的农业知识和技术有限,难以做好科技成果推广工作。通过站点调查发现,现在农业科技人员与农技推广人员融合深度不够,合作缺少连续性、长期性,双方各做各的,这不利于农业科技人员将最新科技成果运用于生产实践,也不利于农技推广人员为更好服务农民群众而学习掌握新知识新技能,及时向农业科技人员反馈生产实践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同时,因为农业科研单位和农技推广单位都是公益性事业单位,所获得的财政经费有限,农技推广单位缺少充足资金向农业科研单位购买最新科技成果,加之农业科技人员缺少动力转化科技成果,使得转化推广农业科技成果无法保持连续性和长期性,这不仅降低了农技推广人员推广农业科技成果的积极性,也降低了成果转化的比例。

(三)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缺乏,评估价值难衡量。每年农业科技成果产出如雨后春笋,但缺少客观、专业、全面的农业科技成果平台为成果转化服务,这影响到科技成果供需双方科技成果信息的掌握和交易,制约了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同时,现在进行成果转化多是供求双方协商进行,双方对农业科技成果评估的价值高低都没有标准,市场上也缺少从事农业科技成果价值估值人员,科技成果的价值难以衡量,这让科技人员在议价中处于弱势地位,进而打击科技人员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二、对策建议

(一)加大成果转化培训宣传,树立成果转化正确认识。地方科技部门、农业部门需要扎实做好成果转化方面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成果转化新政策、新动态宣传,组织专家针对科技人员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知识进行讲解培训、小视频图文介绍、公众号宣传等,深入关注在申报奖项、职称等方面科技成果转化规定,不断更新成果转化知识以提高科技人员的成果转化意识,并对专兼职从事成果转化的人员进行培训,通过他们以一带一或一带多的方式给科技人员宣传讲解政策,开拓视野,提高成果转化的认识。同时,加大对成果转化的支持,为农业科技人员牵线搭桥,拓展转化受众,多途径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农业科技人员将科技成果向企业、农业推广单位转化,从而进一步加快成果转化进度。

(二)加强产研融合,设立专项保障经费。科技部门、农业部门通过联合制定项目规划,设立农业科技成果创新和转化推广基金,加强产研融合,在创新研发上有科技人员,技术推广上有农技人员,生产实践有企业、合作社和农户,并以专项资金为保障,激发各方的积极性,将科研院所、农技推广站、企业、合作社各自优势发挥出来,推动农业科技成果产出和转化推广,将新技术、新品种等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到生产实践中,助力农业振兴,产业增效。

(三)加快平台构建,培养专业转化人员。由科技部门、农业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联合为科研院所、企业等农业科技成果供求主体构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专业化平台,采用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化运作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为供需双方提供科技成果转化信息和市场动态,指导开展农业科技成果进行转化应用和农业技术再创新。教育部门需要在校设立成果转化专业,采用产学研的方式培养专业化成果转化人员,为农业科技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提供人才。

原标题:《科界传声|基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存在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