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后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当你达到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办理“转接”手续:
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
可申请将居民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养老保险,按照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
可将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待条件时,按照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注意:已按国家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能申请办理“转接”手续。

怎样办理?
办理“转接”手续前,须先按职工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并将在全国各地先后参加的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归集至待遇领取地,再在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跨制度“转接”手续。
·戳此了解→多地参保,最后在哪儿领养老金?02
缴费年限如何计算?
按照政策规定,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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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领取养老金?
按照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待时间领取养老金;即:按规定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申办退休并按月领取养老金。

怎样办理?
从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居民养老保险的,由转入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办理“转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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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如何计算?
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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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领取养老金?
按照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待时间领取;即:参保人年满60周岁且缴费满15年及以上的,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领取养老金;缴费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15年。



并且无论是居民养老保险转职工养老保险,还是职工养老保险转居民养老保险,转接前个人账户的累计额都将全部转入转接后的个人账户中。

原标题:《职工养老和居民养老这样互相转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