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面波光粼粼
一尾尾小鱼苗
随着水波荡漾开
扑通、扑通~~
欢快地游向翠屏湖深处
10月25日上午,县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林业局、宁德市古田生态环境局等多家单位,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代表在翠屏湖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本次增殖放流活动共投放鳜鱼苗3万余尾,价值35万元。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雷毅、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翔出席活动并讲话。
近年来,由于罗非鱼过度繁殖,导致本地鱼类减少,破坏翠屏湖生物链。2021年,县法院已联合多家单位投放鳜鱼苗近3万尾,翠屏湖鱼类种群数量得到明显改善,水域群落结构也得到优化。现开展第二次集中增殖放流活动,对于进一步保护翠屏湖水域的生态平衡,提升全社会对水域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都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为保证放流鱼苗健康成长,县法院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捕滥获等渔业违法行为,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将绿色、环保的理念引向深入,促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
延伸阅读
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近年来,古田法院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秉承“保护优先、修复为主”的原则,不断创新,健全完善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因地制宜、因案施策,促使生态环境及时有效修复。
01
一、缴纳生态修复金。法院联合多家单位于2018年出台了《在翠屏湖开展增殖放流修复生态无缝衔接的工作机制》,2021出台《古田县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机制的意见》,对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案件,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鼓励采取增殖放流、缴纳修复费用等生态环境责任承担状况作为定罪量刑的因素。自意见实施以来,共收取生态修复补偿金250多万元。
02
二、补植复种。鼓励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林木、滥伐林木、森林失火等涉林犯罪被告人自愿以原地补种结合异地种植的方式,种植法定数量的林木,促进受损林地得以及时修复,有效恢复受损生态。2012年来,累计促成当事人林木补植10000多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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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增殖放流。采用人工的方式向海洋、江河、湖泊、水库等公共水域投放鱼、虾、蟹、贝等亲体、苗种等活体水生生物的活动,改善优化水域群落结构,保护生物多样性。目前,已开展2次增殖放流活,共投放鳜鱼苗近6万尾,价值7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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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巡山巡湖。积极探索推动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社区矫正对象参与巡山巡湖机制,在指定河湖段参与巡河湖守护工作,协助河道专管员巡查、清理河湖道,同时通过“现身说法”,以案示警,推动生态“破坏者”向生态“守护者”的社会角色转变。目前,已组织开展巡山巡湖活动10余次,参与人数达20余人次。
守护青山绿水,古法人步履不停。未来,古田法院将进一步强化生态司法审判职能,建立严格的源头保护、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构建起打击、修复、预防、联动、教育“五位一体”生态保护模式,为守护古田生态“高颜值”构筑起坚强有力的司法屏障。
供稿:生态庭
原标题:《“法徽红”守护“生态绿”丨30000余尾鳜鱼苗“安家”翠屏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