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贯彻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

近日,山西省食安办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会议在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召开,对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会议学习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市场监管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和专班工作职责及工作要求。

山西省食安办副主任,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山西省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崔巍指出,《意见》和《规定》是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的最新制度成果,是对食品安全责任制的再落实、再增强、再完善。要充分领会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出台《意见》和《规定》的重要意义,坚决贯彻落实全国食品安全办主任会议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全面推进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两个责任”落实。

按照会议部署,工作专班要按照“两个责任”工作机制规定的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明确职责任务,确保工作落实落地。各工作组要尽职尽责,进一步将任务分解到人,分工不分家,凝聚工作合力,按时限、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工作专班要强化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思想,整合各方资源、用好各种有效手段,抓指导、抓培训、抓落实、抓督查,确保包保责任机制贯通联动、一体压实、落地见效。

原标题:《山西贯彻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