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看完这些案例,一起对毒品坚决说不!

毒品

一旦沾染

便会带你走上不归路

不仅侵蚀健康、消耗钱财

更会让家庭破碎、诱发犯罪

但凡踏错一步,便会坠入深渊

下面,用三个真实案例

带你拨开迷雾

看清毒品的危害

案例一

廖某非法持有毒品案——明知他人邮寄毒品而代为收货

基本案情

2020年3月24日,被告人廖某接到朋友刘某电话,被要求陪同肖某去领取一个快递包裹。当天下午,肖某驾车接廖某一起来到郴州市某小区。廖某在肖某、刘某的劝说下,同意前去领取该包裹,在与快递员取得联系,并确定领取地点后,廖某独自步行到小区门口的快递车旁。当廖某即将接手快递包裹时,察觉有人靠近,随即放弃包裹转身逃跑,途中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经检查鉴定,快递内藏四包用油印纸和塑料袋包裹的白色晶体,其中甲基苯丙胺997.98克、氯胺酮993.71克。共净重1991.69克。

判决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廖某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毒品甲基苯丙胺997.98克、氯胺酮993.71克,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据此,依法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提醒

根据《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的规定“代收者明知是物流寄递的毒品而代购毒者接收,没有证据证明其与购毒者有实施贩卖、运输毒品等犯罪的共同故意,毒品数量达到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的,对代收者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处罚”。本案中,廖某明知快递包裹是毒品的情况下,仍亲自领取快递的行为,已经构成非法持有毒品主观故意中的“明知”,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案例二

欧某贩卖毒品案——“妻承夫业”贩毒

基本案情

被告人欧某在其丈夫因病去世后,开始接替其丈夫贩卖毒品。2021年4月起,欧某先从张某等人处购买毒品冰毒,然后多次贩卖毒品冰毒给他人。经查,2021年4月至7月欧某多次贩卖毒品冰毒给他人共计1.4克。

判决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欧某明知是毒品而多次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据此,依法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官提醒

毒品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毒品犯罪历来是我国重点打击的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案例三

周某容留他人吸毒案——为他人吸毒提供场所

基本案情

2021年3月3日,被告人周某在宜章县岩泉镇某KTV 包厢内容留肖某、李某、谭某吸食K粉,经检测四人尿检均氯胺酮呈阳性。

判决结果

本院认为,被告人周某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据此,依法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官提醒

吸食毒品危害身心健康,容留他人吸毒更是害人害己、危害社会。容留他人吸毒,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提供的场所既可以是自己的住所,也可以是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的房间或包厢等,只要给吸毒者提供一个相对隐蔽和隔绝的空间,即可构成本罪的“场所”。

人民法院对毒品违法犯罪“零容忍”,

坚决为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筑起安全屏障。

无论何种毒品出现在身边时,

我们都要坚决与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以共同行动坚决向各类毒品说“不”!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原标题:《【以案说法】看完这些案例,一起对毒品坚决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