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发布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今天上午,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2022年住房公积金新政解读新闻发布会,向社会解读我市近期出台实施的一些利民惠民的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快讯1//生育二、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提高到70万元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刘建良表示,本次出台的《住房公积金支持促进人口发展政策实施细则》中规定:生育二孩、三孩职工家庭改善型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提高到70万元,符合租赁住房提取条件的,提取额度提高到每年24000元,可大大缓解多孩职工家庭住房消费支出经济压力。

快讯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到60万元

自2021年下半年开始,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走势趋稳,各月归集、提取、贷款业务指标均在合理稳定区间,资金供求矛盾得到缓解,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贷款缴存条件等政策措施正逢其时。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提高缴存职工购房支付能力,决定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从45万元提高到60万元;对购买新建全装修住宅、装配式住宅、被动式超低能耗自主住宅的(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最高额度由54万提高到70万元。

快讯3//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30%

记者获悉,我市将住房套数认定执行“认房又认贷”标准调整为以实际拥有房屋数量认定。

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所购住房结清贷款后已出售的,以及全款购房已出售的,均不计入家庭住房套数。同时,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由首套房首付30%、二套房首付40%统一调整为30%。

快讯4//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由12个月缩减为6个月

我市规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的缴存条件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调整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也就是说贷款缴存条件由12个月缩减为6个月。同时,取消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的缴存条件“借款申请人在办理该笔商业性住房贷款时应具备在本市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条件”之规定,改为转贷申请人申请转贷时已连续足额缴存满6个月即可,大大放宽了贷款的缴存申请条件。

快讯5//灵活就业人员群体可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本次出台的《烟台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年满18周岁,已在我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未退休人员均可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不受社会保险费缴存时间长短的限制,也不设户籍、收入等限制。

自愿缴存人员实行与单位职工基本相同的缴存政策。缴存基数可在当年公布的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之间自主选择。缴存比例最低为10%,最高为24%。灵活就业人员在烟台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贷款时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24个月(含)以上。

驻烟高校大专(含)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遵照对应贷种额度标准和计算规则,并与缴存账户余额、缴存时间等因素挂钩。灵活就业人员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按五档标准递增确定缴存时间系数,以此鼓励长期、稳定缴存,实行权责匹配,突出制度互助性。

原标题:《烟台发布住房公积金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