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化开展人才工作督查督办
加大柔性引进人才支持力度
落实落细“兴滇惠才卡”人才礼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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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云南省人才工作督查督办实施细则(试行)》《云南省支持柔性引进人才实施细则(试行)》《云南省“兴滇惠才卡”实施细则(试行)》3个文件,进一步完善人才政策体系,推动人才政策落地。
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着眼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制定了《云南省“十四五”期间人才发展规划》,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云南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关于人才服务现代产业发展的十条措施》,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提供了有力支撑。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3个配套细则的出台,将进一步健全完善我省“1+3+N”人才政策和人才工作体系。
《云南省人才工作督查督办实施细则(试行)》
聚焦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以中央和省委关于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为重点督查督办内容,以人才工作重点任务承担单位和人才集中单位为主要督查督办对象,综合采取书面督办、定期督办、专项督办、随机督办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督查,点面结合推进重点人才工作落地见效。督查督办结果将与评先评优、表彰奖励、政策倾斜、追责问责相结合。
《云南省支持柔性引进人才实施细则(试行)》
进一步细化了今年出台的3个人才政策文件中有关柔性引进人才的政策举措,明确了柔性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支持政策、申报程序、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该《细则》明确,为我省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服务的“飞地”人才、到我省转化科技成果的团队均纳入柔性引才支持范围,激励更多人才服务云南发展。柔性引进的人才工作1年后,对促进重点产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的,给予全职引进人才同等政策支持,“飞地”人才和省外团队为云南发展提供智力服务的,可分别申请“飞地”人才支持经费和离岸申报支持经费。《细则》还提出,要建立诚信承诺、评估评价、动态管理等机制,确保柔性引才项目有作用、有效果。
《云南省“兴滇惠才卡”实施细则(试行)》
明确了“兴滇惠才卡”集成配偶就业、子女就学、医疗保障、住房安居、出行服务、金融服务等12个方面25项服务事项,为人才提供多场景、全链条精准服务,同时规定了发卡对象,提出了用卡要求,列出了退出情形。在此基础上,提出各服务事项承接单位要通过设置人才服务窗口、制定服务手册、配备服务专员、开通服务热线等方式,用心用情、做细做优各项人才礼遇,大力营造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社会环境,以最真诚意激励人才在云岭大地创新创业、建功立业,以最优服务让广大人才在云南生活舒心、工作顺心、发展安心。
撰文:郎晶晶
原标题:《推动人才政策落地!云南出台3个配套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