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赵果 法度Law
看到妻子被殴打,丈夫挺身而出,此类事件如何定性?
10月6日,湖北孝感的陆先生和妻子带着孩子去游乐场玩耍。期间,陆先生的孩子在滑滑梯时不慎与另一女孩发生碰撞。
女孩父亲看到后,指责陆先生的妻子并对其扇巴掌。陆先生见状,飞奔过来脚踹该男子,二人扭打在一起,后被他人拉开。
事情发生后,陆先生回应称不接受调解。“我希望的是治安处罚,我说了我还手了,可能就是跟这个男的之间产生了一个互殴的关系,我被关进去也可以,对方也是一样的,也要处罚。”
对于此事,有网友提出“算不算互殴?”



北京市中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福来律师告诉“法度law”,视频中的争议,应该是因儿童玩耍发生摩擦而起,父母护子心切能够理解,也是人之常情,但父母更应作子女的榜样,教育子女树立正确的为人处世规则。显然,视频中各方的行为均有不妥之处。
殴打女士的男士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如双方无法达成和解,公安机关将对其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同样,女子丈夫再次殴打该男士的行为,不构成自卫,两人厮打在一起,属于互殴行为,调解不成,亦应按照上述规定受到相应处罚。从过错程度上讲,女子丈夫过错相对于该男士要小,因此处罚相对应该要轻微一些。
现实中,视频反映的此类争执并不少见,建议大家应当理性处理,不要因一时冲动而触犯法律,更重要的是不要给子女做出不好的示范。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邓千秋律师向“法度law”表示,两幼儿之间的小纠纷,一般情况下不至于引发家长之间的拳脚相向,首先动手打人的幼儿家长显然是不理智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被处以拘留或者罚款的行政处罚。
女子丈夫冲上去保护妻子击打该男子,这个行为既可能是正当防卫行为,也可能是跟男子的互殴行为,应该结合案情综合判断。
本案中,区别两者的关键是女子的丈夫冲上去出手击打男子之际,男子的殴打行为是否正在进行或者虽然暂时中断但当时的情景是否有理由让女子丈夫认为男子会继续实施殴打行为。
从视频看,女子丈夫冲上去之际,男子对女子的殴打是中断停顿下来的,但男子依然站在处于弱势的、刚刚被其出拳殴打的女子面前,女子继续被殴打的危险并没有解除,“不法侵害”难言已经结束,因此视频中女子丈夫的反击行为应当被定性为正当防卫行为。
但实践中这种反击行为被认定为互殴的极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专门出台过《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对“对于不法侵害是否已经开始或者结束”的认定,“应当立足防卫人在防卫时所处情境,按照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依法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断,不能苛求防卫人”;其中并明确:“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有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的,还击一方的行为一般应当认定为防卫行为。”
原标题:《妻子被打丈夫还手,正当防卫还是互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