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院院士 武强
国家能源结构调整和消费占比变化,势必对国家资源和能源安全保障提出挑战。同时,矿业转型升级加快和废弃矿山数量持续增多,倒逼资源型城市转型和矿山环境保护与修复要走市场化道路。而正效应开发利用模式的研究为这些问题提供了可行的解决途径。
能源行业转型的核心是低碳能源对化石能源的替代。但是,能源结构调整将增加资源安全的风险,因此有必要在顶层设计层面,结合我国能源基础与社会经济状况,从能源消费格局演变、资源保障体系、能源替代技术等角度,建立矿山环境保护与资源安全保障体系,耦合资源供应安全保障与正效应资源开发利用。基于矿山环境正效应开发利用模式,评估和利用矿山潜在的正效应资源和产品,如矿山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潜力、残余水气热等资源、矿区光、风电产能、储电能力、生态服务产品碳汇能力、矿业文旅产业等,构建低碳清洁能源产业,在推进能源结构调整的同时保障能源安全和资源产业链稳定。
我国以矿业为主的资源型城市数量在我国所有地级市占比超40%,这些城市大都面临着资源枯竭、产业单一、人才流失等状况,急需转变城市产业结构。从负效应修复治理的角度看,生态环境改善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而正效应的发掘对资源型城市的转型起关键作用,正效应开发利用模式从资源开发、能源利用、文化旅游、生态服务、碳汇市场等方面为资源型城市的多元化发展提供方向、落地技术和方法,有助于优化城镇、矿业、生态等方面的国土空间布局,建设“矿-农-城”的资源、经济、社会共同体,使矿业城市形成新的多元产业集群。
矿山环境效应的开发与修复是关乎能源结构转型和矿业城市升级的关键环节,两者均需要资本市场和相关政策为其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虽然正效应产出的生态、旅游、能源、资源等产品收益可观,但是从绿色循环经济的角度,其规划、建设、运行及非技术成本集中在开发利用初期,影响矿山企业内生动力。这些瓶颈问题的解决需要矿山环境正效应开发利用模式在实践中走市场化道路,坚持“谁修复治理、谁受益”和“谁开发、谁受益”原则,吸引市场各方资金以减轻财政和企业负担。此外,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交易品种和方式的成熟将激励企业主动开发碳汇和低碳、清洁产品,节能降耗、减少碳排放。
在能源格局演变的形势下,矿山环境正效应研究与资源安全战略保障、城镇产业结构转型及市场化发展密切相关,是实现碳中和背景下能源结构调整的重要途径。在矿山环境修复治理3.0阶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理念,推进矿山环境开发式修复治理、以流域为单元的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化修复治理与开发利用,推动矿山环境正效应开发利用模式的示范与工程落地,以及数字化、智能化研究,将有助于实现我国在矿山环境修复治理与开发利用的“双赢”目标。
本文原载于《中国建材报》9月26日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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