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典型和集体风采录】之六
跑出司法所长“加速度”
——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司法局
永陵镇司法所所长马宁先进事迹
马宁,男,1988年生,中共党员,毕业于沈阳工业大学法律系,2013年考入新宾满族自治县司法局永陵镇司法所,他把满腔的热血献给了司法行政这片热土,用勤劳和智慧投身促进社会和谐的“第一道防线”。2016年荣获抚顺市“雷锋式调解能手”称号、2021年荣获司法部授予的“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称号。

常言道:“要想给人一碗水,自己要有一桶水”。刚接触人民调解工作,面对乡里、邻里错综复杂的矛盾纠纷,在解答各类法律咨询中,马宁仍然感觉到知识的匮乏,为了胜任本职,他与时间赛跑,先后学习了《人民调解法》《社区矫正实施管理法》《侵权责任法》《土地仲裁法》《法律援助条例》等与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常用的法条逐条记录,反复专研,力求全面掌握,依法调解,以理服人、依法教人,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用“情、理 法”,提升调解效果。2020年9月的一天,马宁接到本镇后堡村陆某某反映,与邻居因两家交界修砌围墙发生了矛盾,陆某某本身在北京工作,这次抽空回老家就是想在国庆节前帮老人把院墙修好,没想到跟邻居因为交界位置发生了矛盾,工程已经停工了几天,眼瞅着自己假期将要结束,围墙迟迟没能修成,陆某某急的不行,听人说可以求助司法所进行调解,便找到了马宁。马宁得知后立即与村调解员一起到陆某某家中进行实地查看,现场听取了双方的想法后,发现两家本无原则性矛盾,只是别了一股劲儿,憋着一口气,于是与调解员进行商量后,制定了背对背调解,劝双方各退一步的调解方案,经过几轮协商后,双方终于解开了心理的“疙瘩”,见双方都已打开心结,马宁又将“六尺巷”的故事向双方进行了讲解,最终双方各让一步,陆家的围墙也如期完工。



司法行政系统业务纷繁复杂,面临的压力也非常大。马宁能坚守纪律不动摇,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坚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马宁深深地知道:若是自己在思想上放松了,在工作上疏忽了,那么就意味着会给双方当事人带来财产上的损失和心理上的怒怨。为了更好地工作,马宁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一门心思地扑在了工作上面。一方面,经手的业务,均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一丝不苟地依法执行,另一方面,积极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大众化普法学法活动。他以红旗村为法治建设服务站点的公共法律体系平台,针对当前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法律宣讲,并帮助红旗村老年大学设立了法治课堂,定期聘请专业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入村授课。针对群众关注和经常性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以真实案例辅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向群众进行讲解,提高了群众对于法律法规的理解。经过几年努力,使红旗村一跃成为市级民主法治村。为了加强青少年的法治修养,开展了送法进校园活动,结合学生自身特点,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作为重要目标,积极参与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为了延伸普法对象,还开展了老弱病残法治帮扶。随着科技发展,诈骗手段不断升级,老年人由于警惕性低、信息量少、儿女不在身边等原因,容易成为犯罪分子侵害的对象。他通过视频和讲解互动,有效提高了老年人的法律知识和防诈骗意识,确保了司法所服务全域对象多年未发生被骗案件。
蒋某某因故意伤害判处有期徒刑在盘锦监狱服刑,刑满释放后,回到家中,母亲双目失明,身体有疾病,不能劳动,服刑期间媳妇也起诉离婚。因长期在监狱生活,不能及时与社会接触,没有经济来源,得知这段时间蒋某某没有生活费,马宁便自掏腰包给了他300元。为了解决其后顾之忧,马宁又积极与多方沟通,最后找到一个工程队,为其安排了工作,并叮咛他要努力工作,重新回归社会。永陵镇社区服刑人员张某,系未成年人,在校园中与他人斗殴,致人死亡,被判处缓刑,在永陵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该人入矫后,马宁为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在不影响其学业,并保护其成长的情况下,对其进行矫正,争取到学校领导与老师的理解与配合后,与其家属多次沟通,三方对其进行矫正监管,保证了其在正常学习生活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接受社区矫正。生活上的关爱,心理上的矫正,促使张某于2019年顺利结束了矫正,并成功考入大学,现在张某已经走向工作岗位,成为一名有为青年。 平沙软草马蹄疾。近年来,通过马宁的积极努力,87名社矫对象中已解矫46人,成功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55件次,为维护一方社会稳定与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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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跑出司法所长“加速度”——司法所所长马宁先进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