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车主对爱车有了
越来越多的个性化需求
车开几年了
想换个颜色换种心情~
自驾出游前,准备给爱车
加装个行李架
注意
车主改装或变更爱车
需符合相关规定
并在变更后按规定
及时到车管所办理登记、备案
本期,就来为大家梳理一下
变更登记 变更备案的几种情形
赶快收藏~
需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形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改变车身颜色的;
更换发动机的;
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机动车登记的使用性质改变的;

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机动车的号牌号码需要互换的。
需要注意的是
属于以下情形变更的
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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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登记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一)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二)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出入口踏步件;
(三)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属于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变更事项的,加装的部件不得超出车辆宽度。
变更登记所需要材料
申请变更登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五)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按照申请注册登记的规定提交相关证明、凭证。
需办理变更备案的情形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信息或者事项变更后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备案:
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的;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
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
车辆识别代号因磨损、锈蚀、事故等原因辨认不清或者损坏的;
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加装、拆除、更换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
载货汽车、挂车加装、拆除车用起重尾板的;
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在不改变车身主体结构且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加装车顶行李架,换装不同式样散热器面罩、保险杠、轮毂的;属于换装轮毂的,不得改变轮胎规格。

1、机动车可以在车辆行驶地对车身颜色、加装(拆除)行李架、换装散热器面罩、保险杠、轮毂等变更,变更后在变更地车管所提出异地变更申请,相关查验信息由变更地车管所通过公安网转递到车籍地车管所,车主可选择邮寄或自取方式领取新行驶证。
2、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机动车的号牌互换,需要满足三个条件:两辆机动车在同一辖区车辆管理所登记、属于同一号牌种类、使用性质为非营运。互换号牌原车牌、行驶证要交回车管所,核发新牌照、新行驶证。
3、收费标准:牌照100元/副,行驶证10元/本。
来源:根据揭阳车管所《车辆这些情形变动了,记得办理变更登记或变更备案!》改编
原标题:《车管Tips|变更登记&变更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