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关于来访人员防疫要求的通知

来访人员防疫要求

1、近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人员,不得进入我院。

2、近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需落实三天两检,并出示相关证明进入我院。

3、西藏自治区,青海省,内蒙古赤峰市、锡林格勒盟,江西宁都县,四川阿坝县,山东济宁市、青岛市,黑龙江大庆市,江门新会区等来访人员,需落实三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出示相关证明进入我院。

4、广西防城港东兴市,贵州贵阳市,辽宁大连市(主城区),深圳市福田区等来访人员,需落实五天居家健康监测;深圳其他区域来访人员,需落实三天两检,并出示相关证明进入我院。

5、外市(非风险区)来访人员,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当天的采样证明进入我院。

6、中山市来访人员,出示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当天的采样证明进入我院。

7、体温超过37.3摄氏度(含),健康码为红(黄)码,不得进入我院。

8、如出现新的疫情变化,疫情防控要求可能会调整,请密切关注中山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以“中山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发布的最新消息为准,积极配合和服从防疫相关检查和管理。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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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最新)关于来访人员防疫要求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