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须知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须知

一、主动参与核酸检测。无故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按照不同情节,可处以警告、罚款、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按《刑法》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请您按照所在村(社区)通知,积极参与核酸检测,正确佩载口罩,排队时保持1米以上间距,结束后第一时间返回居家,不聚集、不流动。并相互转告亲朋好友,主动参与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二、配合疫情流调排查。一切单位和个人,拒不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依法承担相关民事、行政责任。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根据《刑法》可能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请您在接到流调电话后积极配合,按要求主动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活动轨迹和接触人员信息,切实做到不隐瞒,不谎报。如发现自己及亲朋好友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应第一时间向属地疾控部门、所在村(社区)报告。

三、严守防控管理规定。疫情防控期间,配合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封控、管控小区的居民拒不配合封控管控管理,擅自外出、聚集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涉嫌违反《刑法》,可能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请您自觉遵守社区、小区封控管控管理规定,支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高风险区做到“足不出户”,中风险区做到“足不出区”,低风险区做到“个人防护、避免聚集”,最大程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四、坚决不信谣不传谣。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规定,编造传播虚假疫情信息,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还帮助散布和传播的,将依法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请您及时关注官方媒体,第一时间了解最新最权威的疫情信息,不在网络、朋友圈、微信群发布未经证实的信息,不发布、传播他人流调信息、涉疫病例等个人隐私信息。

原标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