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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随着城市建设不断推进,城市道路载体功能凸显,城市建设的占道施工与市民出行需求成了一个新的矛盾点。道路开挖时,市民看着糟心,出行感受也不好,但社会需要发展,民生工程开挖道路是城市建设必然的阶段。为缓解这个矛盾点,在市交通运输局的指导下,市道路事务中心自2021年7月正式成立以来,通过计划统筹最大程度满足人民对美好出行的愿望,着力解决群众出行问题,营造良好的道路出行环境。2022年以来,市道路事务中心以“减存量、压增量”为目标,大力统筹实施占挖计划,提前谋划,尽量减少同路段开挖次数,力求在保民生和保出行两方面求出最优解。
★ 亮点及成效
据统计,今年截至目前,市道路事务中心已会同各部门通过视频会议、函件等形式组织开展占挖计划联合审查工作7次,完成对中心区城市道路共1310宗占道挖掘计划的申报审核工作,纳入计划1049宗、不予纳入261宗,压减19.9%。全市共统筹实施25宗占道工程,其中9个工程与道路品质化提升工程同步实施,压减了道路开挖次数,缩短了占道时间。
亮点一:以联合审查为切入点,做好前期施工统筹。一是年初收集整理全年度占挖计划,主要涉及水务、轨道交通、路桥、电力、燃气、道路品质化提升和通信类工程等涉社会民生及经济发展项目的年度计划申请,并结合占道挖掘时间、道路分布、范围以及可能造成的社会与交通影响进行统筹分析、全面梳理,科学拟定相关的初步计划;二是强化行业主管部门主体责任,提前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加强本系统内建设项目的统筹,争取同步实施,避免重复开挖现象;三是每季度组织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中心区道路管理部门定期研究、审议涉路建设工程项目计划,协调解决同路段、多个建设项目的涉路施工事宜。
亮点二:以统筹为重点,通过专题协调不断优化压缩涉路施工总量与时限。2021年市交通运输局试点通过统筹市本级机场路、东风西路等6条道路品质化提升工程与相关占道项目的施工时序,促使涉及的15个项目占道施工总量减少33%,时间缩短47%。根据去年的经验,2022年第二季度,会同海珠区住建局协调新港东路、泰沙路多个占道开挖工程有序施工,避免反复开挖;第三季度我们将会同白云区住建局对白云新城周边云城东路、云城西路等16条即将品质化提升的道路、会同荔湾区住建部门对11条支干道微改造工程提前开展涉路施工建设项目的统筹。白云新城周边道路升级改造项目共对云城东路、云城西路等全长17.09公里的16条道路进行道路品质化升级改造,总投资约2.7亿。为避免同路段反复开挖,市交通运输局、市道路事务中心会同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通过提前告知、征求意见、召开协调会议、组织专家论证讨论等多形式多举措,将10余家管线建设单位、30余项管线工程的建设计划与需求进行汇总,并综合考虑白云新城周边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建设时序,通过优化工程计划网络图,找出管线与道路建设计划的最大公约数,实现各管线施工与道路施工的无缝对接,对城市道路地下空间的资源利用程度、管线安全保护、减少道路重复建设都起到积极作用。
亮点三:以便民为民为立足点,不断探索新的方式破解瓶颈。针对计划申报、统筹、审核流程实施效果,及项目预判性不足、限制因素多、主客观条件阻碍按时实施等问题,开展问卷调查与制度评估;针对统筹难问题,多方沟通,现场协调、专题讨论,最大程度引导避免反复开挖;针对不能按计划实施的加强管理,要求提出书面说明原因,避免随意调整反复申报等问题;针对错报漏报情形,采取“线上+线下”答疑,通过现场、电话、QQ群和网络直播、视频培训等形式开展指引咨询工作,不断加强占挖计划政策宣传。
亮点四:以系统建设为突破口,助力计划管理提效增速。勇于创新,提出“计划许可审批一张图、现场施工一张图、历史数据展示一张图”,实现计划、许可与管理相匹配,全市占用挖掘信息通过一张图展示一目了然,为避免同路段反复开挖、加强计划统筹工作提供信息技术支撑。
施工前后效果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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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点痛点
虽然实施计划统筹管理在避免同路段反复开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从日常出行情况来看,还是仍存在某些道路有多次施工的现象,从客观来讲,这是城市各类基础设施建设的短板和难题,也是道路管理者的一个重要课题。
首先,全面开展计划统筹工作较为复杂。成功统筹的要点就在于精准把控各项目的施工时间、施工路由及施工内容,然后进行匹配糅合,优化工程或工序衔接,最大程度的减少占挖时间和面积。但在实际工程中,因道路通行条件限制、资金支付、项目立项、施工需求、施工工期与工艺等的不同,各占道施工工程之间的建设计划和关停切换窗口期不一等客观原因造成统筹难,难以在同一路段同时开展施工,不可避免存在某些路段存在有不同项目施工的现象。其次,建设工程涉及面广。部分工程会因城市道路交通与地下地质条件复杂,征拆难度大,施工进度从主观上难以控制,导致施工计划可能发生改变。针对这种情况,道路主管部门会反复强调并引导申请人对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项目纳入申报计划,减少盲目开工,减少出现围而不建的情况。再次,存在动态调整的空间。在确实存在合理、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对于重点及省市重点民生工程,我们会在每季度设置“增补”环节,进一步提高计划的科学性,做到动态控制和系统管理相结合,最大程度满足必要的施工需求。
★ 政策解读: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
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须经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定,市区两级道路管理部门将从“计划联合审查+许可审批”双重把关,严格管控涉及上述情形道路的许可审批。对于须实施品质化提升(大修)的城市道路,在计划申报环节,市交通运输局、市道路事务中心就提前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会审,对涉及品质化路段的其它建设项目进行统计和统筹,以便在道路实施品质化改造前,完成其它相关的涉路施工,避免道路新建后,短时间内又出现开挖情况。
★ 探索仍在路上:通过创新技术手段、完善制度及协调机制不断提升计划统筹水平
如果没有中心城区占挖工程计划管理这把“梳子”理顺道路施工秩序,而是申请人直接申报许可,则不能提前全盘掌握整个年度及每季度的占用挖掘情况,对同路段同一开挖需求的难以科学统筹,势必无法有序管控道路施工,给市民出行及交通安全造成影响。
既要推动涉路工程建设管理,又要解决反复开挖问题,这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各个部门和社会公众积极配合、广泛参与。针对这个难点痛点,下一步,在市交通运输局、市道路事务中心将不断探索,通过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制度及协调机制来不断提升计划统筹的管理水平,更好地做好城市道路的管理工作。
原标题:《保民生 保出行 | 用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计划管理这把“梳子”理顺道路施工秩序,避免反复开挖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