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力!福建消防积极落实预备消防士优待金发放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新招录消防员优待保障工作,近日,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省财政厅、退役军人事务厅共同印发了《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预备消防士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我省预备消防士优待金发放标准(参照当地义务兵标准执行)、资金保障主体和发放流程等作了规范和明确。

总队党委高度重视消防员队伍建设,始终坚持“基层第一,消防员至上”,将预备消防士优待金发放作为今年“为基层办实事”重要内容,纳入日常重点督办项目。前期,总队政治部主任陈培志走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部门对接协调;总队队务处、财务处等业务处室认真研究起草落实优待金发放办法、标准和具体措施,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衔接,积极争取各方支持;省财政厅、退役军人事务厅等部门积极配合、耐心指导,确保了相关工作顺利实施。

此次优待金发放实现了较大的突破,率先将非本省籍的预备消防士(含原非本省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以及通过外省代招消防员)优待金纳入任职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发放范畴,并明确特勤站和应急通信与车辆勤务站的人员发放归属。

下一步,总队将指导各级加快落实《通知》要求,确保优待金规范、足额发放到每名预备消防士手中,进一步提升消防员获得感和职业荣誉感。

原标题:《给力!福建消防积极落实预备消防士优待金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