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耀!成都“六勇士”中五人被认定见义勇为

8月8日下午5时

成都玉双路与望平街交叉路口

一男子在街头欲持刀伤人

执勤辅警符杰迅速上前制止

危急时刻

热心市民“铲子哥”

“牌子哥”

外卖员

骑手和路人

合力将歹徒制服的

英勇事迹受到了大家关注

此前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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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六勇士”是他们!凡人壮举,城市之光!市民及网友纷纷为他们的英勇行为点赞,称他们为“平凡的英雄”。8月12日,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从成都市成华区委政法委获悉,区委政法委目前已经进行了审核,认定其中5人的行为为见义勇为。

据成华区委政法委工作人员王友奎介绍,持刀伤人事件后,区上召开了由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人社、司法、民政、卫健局等14个部门组成的认定小组会。目前已经审核认定了刘万刚、肖勇、范贤明、刘敏、王博谦(王亮)5人的行为为见义勇为,现已张贴到辖区街道办事处、社区以及事发地进行公示。按照要求,公示期是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就会报区政府进行确认,然后进行表彰。下一步,区委政法委会将5人的事迹进行推荐上报,争取获得更高一级的荣誉。

符杰是成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警五分局三大队一名辅警,在这次事件中,执勤的他第一个发现了持刀歹徒,他飞奔过去,一边用电台上报警情,一边喝止歹徒放下凶器,分散其注意力。他的行为如此勇敢且亮眼,为何见义勇为没有他的“份”?

王友奎表示,按照《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见义勇为,是指公民在履行特定义务以外,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同各种违法犯罪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之规定。此次事件中,结合符杰的具体工作和行为,小组会进行了讨论之后,认为他是在履行特定义务,因此不在评选之列。

成都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是你我身边默默无闻的普通人,亦是在他人遇到危险时挺身而出的榜样,“突发事件是偶然的,但群体的挺身而出绝非偶然,这是一座城市的城市文明、城市精神长期涵养的自然结果,是城市文明的生动注脚”。

自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成都市将发挥德治教化、打造崇德向善良好社会氛围,作为加快推动平安成都建设重要抓手,结合成都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积极鼓励、倡导见义勇为,加强政策支持、优待帮扶和执法司法保障,涌现出一批英勇无畏、匡扶正义的先进典型。

据了解,2021-2022年,成都市政府部门确认见义勇为60人,有2人被四川省人民政府表彰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4人被成都市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勇士”称号, 11人被成都市政府评选为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群体,19人被区县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公民,41人被区县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原标题:《荣耀!成都“六勇士”中五人被认定见义勇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