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骑走、随取随停,经济实用的共享电车解决了市民出行短距离难题,但因共享车企业只重视投放,不重视管理,不仅严重影响了城市文明形象,也给用户安全保障带来巨大隐患。

近日,夷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交通执法大队接到举报,在长江市场有人违法占用城市道路投放共享电车,近100辆共享电动车几乎把人行道完全占用,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秩序。

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立即开展调查。经查,这些共享电动车均由某共享电动车企业负责日常租赁运营,其电动车超量投放,未向任何部门批准提交相关资质,也未办理任何相关手续。因该企业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执法人员将企业负责人约至中队进行了进一步的询问调查。最终,根据《宜昌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对涉事单位进行行政处罚人民币6000元。截至到7月26日,该企业已经整改到位,并上交罚款。
通讯员:王磊 杨杰
来源:云上夷陵 夷陵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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