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48号)

深圳市龙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48号)

根据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对龙岗区的坂田街道相关区域调整如下:

将坂田街道五和大道以东—黄金山小区一巷以北(除黄金山幼儿园)—黄金山公园以西—坂兴路以南围合区域(除高风险区、山海商业广场、维也纳酒店五和地铁站店外)调整为中风险区。

以上中风险区管控措施、执行期限与《深圳市龙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47号)》中坂田街道的中风险区管控措施、执行期限保持一致,即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的管控措施,自2022年7月22日12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暖心服务热线:0755-28772390、0755-28482802、0755-89588221。

特此通告。

深圳市龙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25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责编:龙岗融媒(编辑 陈逸芝)

校对:王蓉

做好防护

原标题:《深圳市龙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