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宣传月
6月是我国全民禁毒宣传月。2007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禁毒法》,并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6月1日是《禁毒法》颁布实施日,6月3日是“虎门销烟纪念日”,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为全面推动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识毒、拒毒、防毒意识和能力,晋宁法院这样做……

一是依法审理各类涉毒案件。晋宁法院加强与公、检、司等机关密切配合,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惩治毒品犯罪,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分子。自2017年以来,晋宁法院共审理涉毒案件65件,结案65件,结案率100%。

其中,判处贩卖毒品罪11件,非法持有毒品罪3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3件,运输毒品罪1件,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47件。

2017年审结涉毒案件24件;2018年审结20件;2019年审结14件;2020年审结3件;2021年审结4件。

总体来说,晋宁辖区涉毒案件发生趋势在下降,涉毒案件形势向好。晋宁法院有效预防和遏制毒品犯罪活动,对制贩毒团伙、制贩毒网络主犯和骨干分子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处,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持续加大对零星贩毒活动打击力度,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二是开展形式多样化的禁毒宣传活动,提高群众识毒、拒毒、防毒意识。晋宁法院利用禁毒宣传月,采取向辖区群众发放禁毒宣传资料、面对面宣传等形式,向广大群众介绍禁毒相关法律法规、讲解禁毒知识以及毒品对个人、家庭的危害和对社会的影响,帮助群众学会识别毒品、远离毒品,使广大群众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性,努力做到不轻视、不好奇、不妥协。并鼓励群众在日常生活中主动积极积累禁毒知识,提高对毒品的警惕性,自觉践行“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的理念,强化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参与到禁毒行列中来。

5年来,晋宁法院在6月禁毒宣传月期间,利用本院微信公众号转发禁毒宣传视频、文章50余条;
在本单位LED大型电子屏上滚动播放禁毒宣传标语“依法禁毒,构建和谐”、“拒绝合成毒品,崇尚健康生活”、“了解毒品危害,抵制毒品诱惑”等100余天;
在广场、农贸市场、超市等人员集聚的地方设置普法宣传点共计10余处,共向过往群众讲解、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10余次,邀请中小学学生、企业家代表、村干部等到院旁听涉毒案件庭审活动,充分做到了以案释法;
对辖区吸毒、贩毒高发区加大入户宣传普法力度,由于吸毒和贩毒密不可分,5年来晋宁法院刑庭法官每年都到涉毒案件高发村(社区)、吸毒人员较多的社区(村落)进行回访和入户宣传,跟进实际情况,对症下药,从源头解决“禁毒难”。


健康人生,绿色无毒!晋宁法院将持之以恒做好涉毒案件的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制贩毒团伙、制贩毒网络主犯和骨干分子,加大对零星贩毒活动的打击力度,坚决杜绝“以贩养吸”。同时,组织策划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禁毒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新型合成毒品的防范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新型毒品的辨识度,持续深入宣传“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理念,坚决对毒品说“不”!

原标题:《【禁毒宣传月】坚决对毒品说不!晋宁法院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