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化身“答主”解疑释惑,共同呵护少年的你

近年来儿童性侵和校园霸凌多发,很多儿童因为恐惧、不信任和家长所灌输的社会观念影响,会有意识地隐瞒真实情况。家长从哪些细节可以看出孩子可能遭遇了性侵害或校园欺凌?又该如何通过教育和引导进行预防?

在知乎平台“守护少年的你”专题下,有这样一个广受关注的问题。在45位回答问题的网友中,有一个特殊的“答主”。

六一前夕,海淀法院少年法庭法官曹晓颖应邀通过《中国妇女》杂志知乎账号,对涉及未成年人保护问题进行了回答。

回答中,曹晓颖法官分析了欺凌行为的表现形式,尤其强调了校园欺凌与小打小闹之间的区别,并提示家长孩子遭受校园欺凌后可能发生的变化,以及应如何预防和避免欺凌行为等。对于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后可能产生的表现,曹晓颖法官进行了梳理,并提示父母,务必提高孩子对隐私部位的认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加强对孩子的陪伴,关注孩子的网络使用等情况。

为了每个孩子都能健康快乐地成长,提高安全意识,预防性侵与校园欺凌,《中国妇女》杂志邀请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少年庭法官曹晓颖进行讲解。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少年庭法官曹晓颖

校园欺凌

涉未成年人欺凌行为,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识别孩子是否受到了欺凌,需要从校园欺凌的含义和表现形式出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了学生欺凌的含义,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据此,学生欺凌与同学之间的小打小闹有着实质区别:

一是欺凌一方主观上是恶意或蓄意的,也就是实施欺凌行为是不怀好意,蓄谋已久的;

二是欺凌一方实施了“欺压、侮辱”的攻击行为,也就是通过身体、言语攻击等欺负、凌辱他人,因此,欺凌有着明显的恃强凌弱特征,常有重复实施的情况,家长和老师既要重视欺凌行为,也不能将同学之间的小打小闹或偶然的伤害,都认定为欺凌。

例如,玩抓人游戏时,为帮助同伙逃避敌方同学的追赶,甲同学情急之下随手将异物扔向敌方乙同学,导致乙同学眼睛受伤,虽然乙同学受伤严重,但甲同学并不是蓄意伤害乙同学,所以甲同学的行为并不属于欺凌。

一般而言,欺凌行为表现为如下形式:

(一)以殴打、掌掴、抓咬等行为侵犯他人身体或恐吓威胁他人;

(二)以讥讽、嘲弄、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他人人格尊严;

(三)强拿硬要,或故意毁坏他人财物;

(四)恶意排斥、孤立他人,影响他人的正常交往;

(五)通过网络或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等。

对于直接侵犯身体的欺凌行为,由于孩子受到的是外在伤害,较容易被发现;但其他类型的欺凌行为,往往容易被忽视,这就更需要父母或监护人多陪伴、多了解、多关注孩子了。

如果孩子出现下列情形,父母应加以重视,并进行有效沟通:

第一,性格和生活习惯突然发生变化,譬如原本活泼的孩子变得安静了、零用钱的需求增大了、购买不喜欢的物品,或者衣物、书本、文具等物品经常损坏或丢失,此时家长既不能简单地给孩子冠以“不听话”“破坏大王”的头衔,更不能将错误全部归于孩子,要想办法弄清楚发生改变的原因;

第二,回避谈及学校的话题,重复表达不愿意去学校的想法、哭闹甚至逃学、明显的成绩下滑,不按时回家、突然改变上学路线……这些都可能是孩子试图回避欺凌者的表现;

第三,出现胆子变小、不敢去尝试和实践、心事重重、欲言又止、丢三落四、容易受到惊吓或者对外界的反应迟钝,以及睡眠质量明显下降等现象。孩子遭受欺凌,很少会在第一时间将遭遇告诉老师或家长,对外界会非常警惕,内心的焦虑、紧张也会增多,进而影响思维、睡眠等;

第四,情绪变得暴躁,无故找事、乱发脾气,出现自我伤害等倾向等,遭受欺凌的孩子因为在外面受了委屈无处发泄,只好在家中泄愤,甚至以自残等行为排解郁闷。

那么,如何通过教育、引导来预防和避免欺凌行为呢?

对于受欺凌者而言,第一,要树立自信,勇敢保护自己。任何时候都不要轻易被他人击垮,要对自己有信心,努力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并提高社交能力,善于交朋友。

第二,积极寻求帮助,维护自身权利。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要尽可能地寻求更多的支持,积极向信任的人,如父母、老师等寻求帮助,实践中许多受欺凌的孩子都是告诉父母后解决的。

第三,提高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对家长而言,一是要培养孩子的社交能力,避免出现亲子隔绝的环境;

二是尊重孩子,学会和孩子做朋友,让孩子愿意敞开心扉,谈论自己及身边出现的各种现象;

三是与孩子共情,给孩子更多的安慰和关爱,不要强求孩子与欺凌者对抗;

四是加强与学校、老师的互动,了解孩子在学校的表现和友伴,也让老师了解孩子的成长背景。

对于实施欺凌者而言,一是要培养其规则意识,加强法治教育。在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过程中,让孩子正确理解规则的重要性,明白违反规则必然受到惩罚,了解错误行为的法律后果。

二是引导其懂得尊重他人,明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学会换位思考,切身考虑受欺凌者的痛苦,不能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真正做到“明礼守法讲美德,孝亲尊师善待人”。

预防校园欺凌,需要家庭、学校、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强化和完善校园欺凌报告警示制度、抵制欺凌行为。一旦发现同学受欺凌,或者自身被欺凌,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鼓起勇气上前制止,或及时报告家长、老师、警察。

性侵害

如何判断孩子遭受了性侵?

审判实践中,我们发现有些孩子自我防范意识较强,遭受性侵后会立即告知父母;而有些孩子,遭受性侵害的情况是父母发觉异常表现后追问才获悉的。

孩子在遭受性侵害后可能出现如下:生理的变化,如生殖器区域的疼痛、淤伤,身体上不寻常的痕迹等;性格的突然变化,如由外向变得孤僻、安静;情绪的变化,如不安、恐惧、睡眠惊醒、食欲下降、抗拒身体接触、不想上学等等。此外,孩子突然出现有性特征的行为,也需要引起重视。

在预防方面,根据审判实践的情况,我们在此做两点提示。

第一,提高孩子对隐私部位的认识和自我防范意识。有些孩子,特别是年龄偏小的儿童,他们对性侵害的认识不足,甚至不知道自己受到了侵犯。这里提醒广大家长,务必加强对孩子的性防卫教育,让孩子明白哪些是隐私部位,不能被人触碰,帮助孩子提高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加强对孩子的陪伴,关注孩子的网络使用等情况。我们发现,有些不法分子在网络平台上,利用未成年人的好奇心或沟通交流的心理需求,骗取未成年人的信任,进而实施性侵等不法行为。这是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中较为高发的类型,被害人多为青春期少女,叛逆心理较为严重,喜欢将现实生活中不愿意向父母、同学、老师讲的话,在网络中跟“朋友”倾诉。但虚拟世界中,无从辨识聊天对象的身份。作案者正是利用网络世界这一特点,虚构身份,聊天时以“邻家大哥哥”等语言方式,对被害人表达出各种“关心”,从而取得信任,待时机成熟相约见面,进而,实施犯罪行为。

现代社会,网络信息繁杂。上网课、使用手机等智能设备,都增加了孩子们浏览不良信息的可能性,家长们应加强与孩子的陪伴交流,引导他们正确使用网络,避免受到网络负面信息的不良影响或不法分子的侵害。

原标题:《法官化身“答主”解疑释惑,共同呵护少年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