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26+3!重庆湿地保护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以下简称《湿地保护法》)自今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专门保护湿地的法律,标志着我国湿地保护走向法治化。

今(1)日,市林业局消息,目前,重庆市已建成湿地自然保护区10处、珍稀特有鱼类自然保护区1处、湿地公园26处、市级重要湿地3处,初步建立了湿地保护体系。

重庆巫山大昌湖国家湿地公园 市林业局供图

近年来,重庆出台《重庆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颁布实施《重庆市湿地保护条例》,完善《重庆市湿地名录管理办法》《重庆市市级湿地公园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制度,湿地保护管理步入规范化轨道。

● 实施湿地用途管制,规范支持类、控制类、禁止类建设项目占用湿地,引导建设项目不占、少占湿地。率先建立省级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对9个湿地公园、湿地自然保护区开展补偿试点,社会参与湿地保护的积极性显著提高。

● 以“湿地+”方式在全国率先探索小微湿地与环境治理、有机产业、生态康养等结合,发展湿地生态惠民产业,促进了生产、生活、生态深度融合,实现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变。

● 大力实施湿地修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通过实施水系连通、栖息地恢复、退化湿地修复、增殖放流、湿地有害生物防治、“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等工程,湿地生态得到修复,湿地生态功能明显提升。

重庆九龙坡彩云湖国家湿地公园 市林业局供图

近年来,重庆的湿地生态效应显现,越来越“宜居”。

● 梁平双桂湖国家湿地公园,出现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青头潜鸭。

● 有“水中活化石”之称的中华秋沙鸭,连续九年在綦河出现。

● 开州汉丰湖雁鸭类越冬候鸟多达20种,数量达1万余只。

● 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小灵猫,首次在重庆中心城区迎龙湖国家湿地公园出现……

小科普

湿地被称为“地球之肾”,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蓄洪防旱、调节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功能。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地球三大生态系统,对维护生态、粮食和水资源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防控小贴士

做好疫苗接种是疫情防控的重要手段,请适龄、无禁忌症人群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做到“应接尽接”;符合加强免疫接种条件的市民,应尽快接种“加强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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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周小平

编辑: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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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10+1+26+3!重庆湿地保护体系》